温哥华市议会通过了短期租赁新规定!经过两天的听证会,100多位代表提出不同意见后,市议会投票通过了该提案:允许业主和租客在主要居所中进行短期租赁!市府估计,至少有70%至80%的现有房源能够在温哥华合法经营。市府表示,预计温哥华市至少有1000套房源不符合新规的要求。
发展建筑许可经理Kaye Krishna表示 “我们的规定还将保护那些短期租房的人,确保他们留在安全合法的短租房中。”希望从4月份开始把主要居所进行短租的业主,需要向市府申请营业执照,以确保其合法的短期租赁。作为新政策的一部分,市府将改善执法机制,包括派遣专门的执法协调员和额外的检查员,以支持投诉和审计检查。
下面来看看新规的细节:·新规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居民可以在线申请和获得短期租赁许可证。许可证费用为$49,一次性注册费为$54。·短租只能在主要住所(principal residences)进行 - 无论是业主还是租房者,都可以合法把主要住所进行短租(不超过30天)。·主要住所是指:一年中大部分时间居住在该住所,并在再此支付账单,做饭和接收政府信件。·次要套房、后巷屋以及投资用房也可以进行短租,但是必须要有人长期作为主要居民生活在其中。·次要套房、后巷屋以及投资用房一次可以租用30天。·在条例生效之前(2018年4月1号),温哥华的短期租赁仍然是非法的!除非持有酒店或B&B的营业执照。·通过拨打3-1-1或使用VanConnect的app,居民可以报告短租问题。未经许可而进行短期的,将被处以最高1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