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争议的列治文农地上建屋限制问题,经过数月的公众咨询,列治文市议会周一晚上以7票赞成2票反对下,通过建议附例,限制在农业保留地(Agricultural Land Reserve,简称ALR)上建屋的面积。到了5月15日,当局会就该建议附例举行公听会,之后将由市议会作最后票决。
列治文市议员周一投票前,不少市民到场发言,反对增加在农地上兴建房屋的面积,理由是有需要保护珍贵的ALR,以免在建大屋后,农地实际面积越来越少。不过,有业主认为,不应因为某些发展商欲在农地上建大屋,而连带其他农地业主也受到规限,变相“受到惩罚”。
半英亩以下最大面积5,382呎
经过长达4小时的激烈讨论,市议会终以7:2投票通过建议附例,规定如在半英亩或以上的ALR上建屋,最大面积是1,000平方米,即10,764平方呎,而半英亩以下的农地上,房屋面积最大是500平方米,即5,382平方呎。
两个投票反对该建议附例的市议员是戴嘉露(Carol Day)和史蒂夫斯(Harold Steves)。
戴嘉露动议把此事交回市府职员作进一步研究,可是该动议只得到史蒂夫斯支持,最终不获通过。
过去,列治文市政府接到的农地上建屋申请,平均房屋面积近1.3万平方呎,其中一个申请是兴建广达32,680平方呎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