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日出现更高offer 华人买家620万投资梦碎
一名华人地产经纪与合伙人此前打算投资Oakville房产,计划联合打造2英亩大的建筑土地,于是与卖家协定以620万元购下物业,但就因为订金晚付了一天,合约无奈被卖方强行中止。
这名华人经纪一方向法庭申诉,希望该合约仍有效,但安省高等法庭在日前做出的裁定认为,本案中是买家未按照合约规定履行责任,因此合约仍旧被判无效。
签约日有更高offer 双方闹上庭
据法庭判决书的描述,申诉人陶先生是一名地产经纪和投资者,但他的其地产牌照已经于2016年8月过期。他与合伙人已经在奥克维尔市(Oakville)的Old Bronte路上拥有两处紧挨着的物业。今年1月份,他与合伙人打算购下此处另外三个挨着的物业,好让这三处物业与他们之前拥有的两栋物业,总共五个物业能连通成一块两英亩大的建筑土地。
今年,买卖双方就这3栋物业进行过两次谈判,均未达成交易。
2016年9月,双方又重新开始谈判,双方最终以620万元价格达成交易协议,陶先生一方需要在24小时之内交10万元的订金。
但根据合约,交易最终执行前还须满足一定条件。主要是合约附加条款中加入"但书"――允许买家在签约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银行按揭。买家必须在第5个工作日晚上11时59分前,书面通知卖方放弃但书条件,同时提交25万元追加订金给卖方律师,否则合约宣布无效。本来合约最初文本是买家有15天安排按揭及取消但书,但双方签约时将15天改为5天。
买家在第5个工作日晚间,依合约书面通知卖方放弃但书条款,但却未能同时交付25万元追加订金。这笔订金是在次日下午2点21分,这笔订金才转给卖方。通过买方律师转给卖方律师的。 但就因此剧情反转,卖方Toma的律师在7日通知陶先生的律师称,因为第二笔订金没有及时交付,这个合同已被终止。卖方就是以买方未能按时提交订金为由将合约作废,从而引发双方诉讼。
仅仅因为比合约规定时间延后了一天,提供订金给卖家,就被卖家取消合约。而有相关信息显示,卖家曾经在与陶先生签约当天,收过其他买家更好的报价。所以陶先生为此感到不平,将案件提交法院,要求卖家履行合约。
法院裁决合约无效
法官拉姆锡(Justice Ramsay)在判词中表示,买方以客观上无法做到为由辩称没违反合约中第2笔订金的规定,但既然他决定在当天律师楼下班后才提交放弃但书条款的书面通知给卖方,就应该想办法在律师下班后也将第2笔订金送达卖方。法官表示不接受买方称试图驾车往律师行送支票的说法。
唐先生向法庭提供的证据,不能显示他当晚已准备好支票,并试图与书面通知一同交给卖家。他实际上是于隔天早上,由买方的信用额度(line of credit)中借25万元交给卖方。在涉及如何交接支票的问题上,唐先生必须事先做出安排,但实际上他没有,他在第二天才写支票。当晚"根本没有准备支票"与"无按时送达支票"是不相同的事。
此外,双方还有一个纠纷焦点,就是在谈判过程中,卖方告知买方物业中有租客居住,要求唐先生在买房之后必须对租客履行责任。随后卖方又向唐先生提交环境报告,透露其中一物业使用了尿素甲醛树脂作隔温材料。对此唐先生表示他有在电脑伤打开这一文件,但仅仅是打开,并没阅读,因此未作出相应回应。双方在此处也存在分歧。卖方不同意与T先生继续完成交易,并退回了此前的两笔订金。
综合各方面信息,诉讼中,买方请求法庭下令卖方履行合约,卖方也同时请求法庭下令合约无效。而安省高院法官于最终于11月25日裁决合约无效。
看罢陶先生悲催的经历,或许有很多人在为他惋惜的同时,也会认晚付一天定金就解除谈了那么久的合约会不会有点小题大做?毕竟又不是没钱付不起故意去拖延的。但是你要知道近几年房价猛涨,几乎是一天一个样,谁跟钱有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