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欣怡是否用兴奋剂?决定她命运的是这个机构
中国蝶泳新星陈欣怡在里约奥运会上涉药,中国泳坛为之蒙羞,这真是一件令人痛惜的事情!
多年来,为了根除兴奋剂这个竞技体育的“毒瘤”,国际奥委会、各单项体育组织以及各国体育主管机构一直在不断提高要求、完善程序。A瓶B瓶、提交召开听证会申请、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从陈欣怡事件的官方通报中,发现了不少知识点。
让咱们先暂时从涉药的阴霾中抽离一会儿,借这个机会,来学习一下国际上和中国国内有关兴奋剂的规则和程序,也借此客观分析下陈欣怡下一步可能面临的检测流程和最终裁决。
官方通报信息丰富
先来看看官方通报:记者从中国泳协负责人处获悉,陈欣怡在8月7日里约奥组委实施的赛内药检中被查出A瓶氢氯噻嗪阳性。陈欣怡目前已向国际奥委会提交了B瓶检测和召开听证会的申请。
中国游泳协会表示,已要求陈欣怡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认真执行反兴奋剂规定,依法维护正当权益。该负责人同时强调,中国游泳协会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将主动配合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开展调查,并尊重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最终决定。
对国际体育规则熟悉的人士,就会发现上述中国泳协负责人的话不乏信息量。
态度和流程都很明确
首先,态度。2006年8月,中国政府签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目前,中国反兴奋剂法律体系中最高级别的有《体育法》,行政法规有《反兴奋剂条例》。因此,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中国政府和中国奥委会一贯坚持反对使用兴奋剂。报道中也提到,中国泳协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
其次,流程。根据报道,目前,陈欣怡已向国际奥委会提交B瓶样本检测和召开听证会的申请。按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规定,在现行国际兴奋剂检测中,运动员的尿样或血样会被分成两个样本,即A瓶和B瓶。如果A瓶被查出呈阳性,运动员可以申请进行B瓶样本检测。
里约奥运兴奋剂检测流程有重大变革
值得注意的是,陈欣怡事件官方通报中提到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ourtof Arbitration for Sports,以下简称 CAS)从本届奥运会开始成立了一个新的部门,来代替国际奥委会纪律委员会对兴奋剂案件进行听证和裁决,判定阳性
违规是否成立。如果违规被认定为成立,国际奥委会才会给出相应处罚。
而按照以往奥运赛事,CAS一般是涉兴奋剂事件运动员的上诉机构,也就是说以前实验室和听证会给出阳性结果后,国际奥委会会直接进行处罚。如果运动员不服裁决,可以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提起上诉。
可以说,这项程序变化意味着国际奥委会交出了裁定药检阴性阳性的权力,是国际奥委会为落实《2020议程》、确保兴奋剂检测独立性作出的重大改革。
既然如此,我们就非常有必要来了解一下CAS的历史和职能。
萨马兰奇提出设立“体育世界的最高法院”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不是本届奥运会才有的,20 世纪 80 年代,世界体育运动发展很快,随之而来的是体育纠纷的日益增多,当时国际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专门解决国际体育纠纷的机构,带来了很多不便,体育界各方都希望创设一个快速、灵活、经济的纠纷解决机构。
1982年,国际奥委会在罗马举行会议,当时的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提出了创建一个“体育世界的最高法院”的设想,该设想获得了 IOC 成员的广泛支持。最终,CAS于1984 年在瑞士洛桑建立,其现任主席是澳大利亚人约翰・科茨。
兴奋剂案件是主要案源
资料显示,CAS 下设两个仲裁机构,一是普通仲裁分院;另一个则是上诉仲裁分院,负责因对体育组织的处罚决定不服导致的上诉,其中包括兴奋剂事件的仲裁。据统计,自 2004 年希腊夏季奥运会和某些非奥运会体育项目开始适用《世界反兴奋剂条例》,CAS 受理的案件就开始突增,兴奋剂案件现在已经成为 CAS 的主要案件来源。
在以往奥运会中,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又是怎么工作的呢?其实从1996年的美国亚特兰大奥运会开始,为了方便迅速地解决奥运会期间产生的体育纠纷,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开始在奥运会主办地设立临时仲裁机构(Ad hoc Division,以下简称AHD)。截至2008北京奥运会,AHD已经成功仲裁了7届夏季和冬季奥运会共62个案件。62个案件中,除了兴奋剂问题,还涉及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比赛结果,比如运动员的双重国籍问题。
奥运仲裁案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
我们了解到,之所以体育纠纷现在大多选择以仲裁的方式解决,关键在于体育比赛的时效性必然要求纠纷解决的迅速性,甚至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体育仲裁对效率的要求比民商事仲裁还要高,比如在奥运会仲裁中,案件一般必须在 24 小时内得到处理。
在 1998 年长野冬奥会上,加拿大滑雪运动员雷巴利亚蒂大麻药检呈阳性。雷巴利亚蒂在2月8日获得金牌,2月11日早上国际奥委会宣布取消他的金牌,几个小时后雷巴利亚蒂向奥运会临时仲裁机构AHD提出上诉。很快,一个三人仲裁庭就成立了,当天晚些时候就开庭进行审理了。在提出上诉后不到24小时,仲裁庭就决定雷巴利亚蒂可保留他的金牌。CAS 的高效率成为其发展很快的关键原因之一。
同时还查阅到,本届奥运会的AHD由2名主席和12名仲裁员组成。主席分别来自美国和巴西,仲裁员则来自12个不同的国家,其中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西班牙、巴西、哥斯达黎加等。对照以往案例来看,中国游泳运动员陈欣怡后续还要面临一系列检测及仲裁的流程。如果成立,按照最新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她将面临4年禁赛的处罚。
多知道点
著名兴奋剂事件中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
注意到,历史上不少著名的兴奋剂事件都有CAS的身影,比如最近俄罗斯被禁止参加里约残奥会后,俄残奥委员会立即向CAS提起了上诉。
再比如罗马尼亚体操名将拉杜坎2000年悉尼奥运会被取消奖牌一事。当时她因伪麻黄碱药检呈阳性,之后查实,因为头痛和鼻塞,在队医的建议下,这个 17 岁的小女孩服用了两片纽洛芬感冒片,而这类感冒药不仅不会提高她的比赛成绩,反而会对她的比赛造成不利影响。但 IOC 依然决定收回她的一块金牌,拉杜坎不服 IOC 决定,向 AHD 提出上诉。
当时AHD 认为因为兴奋剂案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也就是只要体内发现了禁用物质就足以构成兴奋剂违纪,因此拉杜坎的主观状态不会予以考虑,最终拉杜坎的上诉被驳回。当时,很多人都非常同情这位体操名将,但是她的奖牌最终还是被剥夺了。这个裁决当时引起了不少争议。
再看看我国柔道名将佟文的案例。在 2009 年世界柔道锦标赛上,78 公斤级冠军获得者佟文在 9月 8 日的兴奋剂检测中,其 A 样本被查出含双氯醇胺。在此情况下,国际柔道联合会和中国柔道联合会人士告诉佟文如果请求 B 样本检验,有可能会带来更长期的禁赛,最好与国际柔道联合会合作请求减轻处罚。于是,佟文写信给国际柔道联合会表示愿意接受 A 样本的检测结果,请求轻判,希望能够参加伦敦奥运会。但随后国际柔道联合会仍对佟文的B 样本进行了检验,B 样本检测结果仍是呈阳性,但国际柔道联合会也未按照规定程序通知她,没给其机会或通知其代理人到场参加。国际柔道联合会还在 2010年对佟文做出了禁赛两年并收回其世锦赛金牌的决定。
[佟文]
2010年7月,佟文向CAS提出仲裁申请。CAS 经过审理,认为B 样本的检测结果因为程序上的瑕疵而不能采用,且 A 样本的检测结果也无法证实,因而不能认定为违规。CAS 于 2011 年发布裁决书推翻了国际柔道联合会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