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伯塔省大法官成被告 竟是因为售房违约。
据《省报》(The Province)报道,艾伯塔省一名首席法官及其丈夫,被一家西温地产经纪公司起诉。诉状称,该夫妇在出售其西温哥华房产的过程中,违反了“多重上市”(MLS)合同,应予支付原告地产经纪公司111,000元佣金。
2016年4月13日,艾伯塔省上诉法院首席法官弗雷泽(Catherine Fraser)和丈夫理查德与西温哥华Clara Hartree 地产经纪公司签订合同,以出售其在西温哥华Rockend Place的4200号段的一个4卧室住宅。
但是,11天后,这对夫妇又和另外的两个人订了买卖合同。该买家同意以340万元成交,并在次月向其经纪人交付托管了165000元首付款。6月,双方同意于7月份交割和交钥匙。
对于Clara Hartree地产经纪公司来说,弗雷泽夫妇售房虽然并没有经过其手,但这宗买卖是在房屋挂牌上市期间成交的,所以为其挂牌的地产经纪公司仍有权获得共111300元的售房佣金。
艾伯塔省上诉法院首席法官凯瑟琳・弗雷泽(Catherine Fraser)
Clara Hartree公司的律师说,在多种情况下,地产经纪公司都不应损失其有权得到的佣金。在多重上市协议生效期间,如卖方和他人签约成交,地产经纪亦应得到佣金。在各协议中做出如此规定,也是个标准做法。
原告称,被告违约,在经要求后亦未支付佣金,使自身遭受了损害,产生了费用损失如佣金损失、挂牌和促销该幢住房的费用以及额外费用如律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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