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6 15:16 来源:Vansky
省府今年初实施新例,规定驾驶人士遇到紧急救护或工程车辆时,须慢驶兼让路,但警方指仍有很多司机对新例视若无睹。
「减速及让路」新交通措施,自本年初实施以来已有个多月,但警方发现,遵守新条例的人并不多,有见及此,当局进一步加强执法,希望提高公众意识。两星期前,三角洲警方在南菲沙周边公路(South Fraser Perimeter Road)捉违例汽车,结果短短4小时内发出多达46张罚款告票。
警官斯渥卢(Acting Sgt. Sarah Swallow)认为,部分驾驶者根本不为意要为紧急救护车辆让路。「有些人专心一意开车,而没有留心车外四周情况,就算有紧急车辆驶近,也不知道要减速及让路」。
皇家骑警又发现,不少驾驶重型货车的司机,比一般人更明白新例的重要性,一旦遇上紧急车辆,他们往往都自动转入慢线。
以往,路上若出现警车或救护车,其他车辆都须停在一旁,根据新例,凡有闪灯的工程车、拖车甚至保育人员车辆驶近,市民也须慢驶并让路;在每小时80公里的车速限制区,须减慢至每小时70公里;在车速80公里以下区域,则须减慢至40公里。违例者除罚款173元,还须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