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7 08:42 来源:
联邦金融监管机构前日宣布,向一家涉嫌可疑交易的银行罚款115万元,但未有公开银行的名称。有金融犯罪专家认为,当局不公开银行名称有违局方准则,当局则反驳指,局方有权不公开银行名称。
负责的联邦机构加拿大财务交易与报告分析中心(FINTRAC)在官方网站表示,若有人或机构犯下「非常严重」的违规行为,因而被罚款25万元或以上,又或者屡次违规,当局便可以公布其身分或名称。
但多伦多金融犯罪风险管理专家Matthew McGuire则认为,FINTRAC不公布银行名称的决定,是违反部门总监准则:「他在FINTRAC网站发布声明上,解释公布与否的准则,而这次事故无疑符合公布的条件。」
FINTRAC的发言人Darren Gibb反驳指,政策同时有列明当局可以行使酌情权,自行斟酌是否公开公司名称。
有专家认为,不公布银行名称,可能是FINTRAC与银行双方达成协议的条件之一。银行为了换取保持声誉,同意放弃漫长的上诉程序,缴付总数逾115万元的罚款,庞大的罚款和公布名称同具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