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妇人过世数月后,她年长的丈夫赫然发现,她至少刷爆三张信用卡。家里的财务由太太管,所以先生都不知道有卡债,直到发现帐单。先生不确定这些卡是否都是他的,因为他签署妻子要他签名的任何文件。
这名俄亥俄州居民询问,是否要负责还卡债?他打算和女儿搬出俄州,但担心卡债会阻挠他卖房子。
消费者事务专栏作家雪莉.哈里斯(Sheryl Harris)指出,配偶欠债的人往往会碰上类似问题,这名老先生的太太留给他刷爆的信用卡债,以及向电视购物频道订购,塞满橱柜、尚未拆开包装的商品。
哈里斯说,丈夫是否要还妻子欠下的卡债,要看他是否为信用卡帐户的附卡使用者,或是信用卡帐户的共同所有人。附卡使用者不用为帐单负责,共同所有人则必须还钱。
想迅速知道他是否共同拥有信用卡帐户,可向三家信用局申请年度信用报告。这些报告可从www.annualcreditreport.com免费取得。
信用报告会列出这位丈夫被视为共同所有人的信用卡帐户,接着他和女儿应向信用卡公司索取签署合约的影本,以确定他在这些文件上签了名。
如果是已过世的妻子代他签名,他就不欠债,并应联络信用卡公司的诈欺部门。如果丈夫确实签了名,那么他就得为债务负责。不过即使如此,他也许可以较低金额与债权人和解。
律师艾科维(Ed Icove)则表示,如果债权人未就欠债控告这对夫妻,先生就不用担心房子卖不成。但是一旦业者兴讼,卖房子会让这位丈夫陷入很大的麻烦,这时应找律师咨询。
由于妻子生前每月有付最低付款额,所以这些帐户未被视为违约。女儿在整理父母财务的期间,继续付最低付款额。艾科维认为这是聪明的作法,如此债权人不会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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