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6 18:38 来源:Vansky
加拿大广播及电讯管理委员会(The 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宣布﹐国内消费者取消或转换电视、互联网、住宅电话服务时﹐不再需要给电讯服务商提前30天通知。
委员会在新闻稿中说﹐它“禁止电视服务供应商﹐要求加人取消这类服务预先30天通知。”
广电管理委员会此前举行《大家谈电视》(Let's Talk TV)听证﹐研讨是否允许电视服务行业作出一些重大改革。这是听证会后作出的首个决定。
委员会说﹐它会要求有线电视公司﹐在1月23日前落实新规则。它也说﹐同样规则还将适用于消费者转换互联网、或电话服务商。
机构去年12月推出无线通讯新规则时﹐已对手机合约实施类似规定。
新闻稿说﹐按照原有规定﹐一些客户在转换公司期间﹐不得不为同样服务向两家公司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