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1 08:35 来源:
一位本地居民日前到列治文的Real Canadian Superstore(简称Superstore)购物时,发现货架上售卖一款超过最佳食用日期一年的鱼乾。本报记者接获信息,即日前往采访时,发现该批鱼乾已被一张「保持冷藏」(Keep refrigerated)字样的贴纸盖着原为保质期标贴的地方。在向店方进一步查询后,「过期鱼乾」随即下架,但超市内仍有其他过期4个多月的食品在发售。该店昨日回覆将会调查事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并鼓励顾客对不满意的产品退货。
李先生上周五到列市Superstore购物时,发现一款最佳食用日期(Best Before)为2014年9月的鱼乾在海鲜部柜台售卖,感到非常震惊。
他表示,在今年春天,亦曾看见该超市售卖同品牌的过期鱼乾,当时过期已几个月。而现在这批产品过期一年,他感到不可思议。
他发现此事后,本想立刻向工作人员反映,但由于当时是晚上,海鲜部员工已下班。李先生说:「食物品质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不知道Superstore为何把最佳食用日期已逾一年的食品还摆在货柜售卖」。
记者当日遂赴列市Superstore,在海鲜部冷藏货架上确有一批约30包香港产的香味白或(黄花鱼)鱼乾。
对比李先生发来的照片,记者发现该批鱼乾上原来印有最佳食用日期的长方形贴纸已被撕掉,改为盖以椭圆形「保持冷藏」字样的贴纸,但仍能见到原贴纸残余的边角露出来。
记者向该超市值班助理经理反映,该助理经理建议记者联络该超市所属Loblaw 公司公关部。
周三记者再到该超市时,发现该批鱼乾已经下架,本来摆放「过期鱼乾」的货架,已放置其他鱼类食品。
香蒜粉有效期已逾4个月
与此同时,记者亦接到其他读者提供的消息,报称该超市亦有过期的香蒜粉在售。记者果然在调料货架发现,该超市所售的台湾产瓶装香蒜粉,部分产品有效期至2015年4月30日,已经过期4个多月。
对此,Loblaw 公司副总裁格罗(Kevin Groh)昨日回应本报查询称,问题货品已下架,公司将会继续与供应商及门市工作人员一起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并会与员工一起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另外,Loblaw 公司亦鼓励消费者,若在其公司旗下任何一间店舖购物,对于不满意的货品可进行退货。
保质期字样较小 消费者应留意
报料的李先生还提醒消费者说,食品过期时有发生,自己亦试过在另一间超市买了过期两天的酸奶,其后拿回店内退货。
他表示,保质期字样一般比较小,很多消费者购物时不会特别留意,所以建议大家购买食品时,一定要仔细看清保质期,以防不小心误食过期食品,对健康造成影响。
最佳食用期与到期日含义不同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对包装食用产品的日期标签皆有规管。资料显示,凡预先包装而又非在零售店包装,以及耐用期(Durable life,见下述)在90日或以下,必须印有耐用期的日期(亦即常被称作「最佳食用日期」(Best Before Date)和储存指引(若有别正常室温)。
「耐用期」是指食品未开封前和有适当储存的情况,预计可保持新鲜、味道、营养价值或任何制造商声称的其他品质的时间,而「最佳食用日期」告知消费其耐用寿命何时结束。
当局提醒,「最佳食用」日期并不保证产品安全,但可让消费者知道有关产品的新鲜度和大致上架日期。
至于预计可存放超过90日的食品,不一定要有「最佳食用日期」或储存指引的标签。若制造商选择提供这些资料,便需按照当局有关这类标签的要求。
最佳食用日期标签需印以英文和法文「最佳食用」字样和与日期放在一起。日期的月份必须用法定双语或指定代号写成;年份非一定附有,若包括在日期内,便必须在最前,然后是月份,最后是日期,例如「08 JA 30」。
食检局指出,消费者可食用已过最佳食用日期的产品,但过期后的食品,新鲜、味道或质感可能有变,部分营养价值如维他命C含量亦会流失。此外,这日期只适用于产品未开封,亦不是食品安全的指标。不过加拿大卫生局则不建议食用。
部分食品必须印有「到期日」(Expiration Date),包括配方饮品(如给胃喉进食者的营养饮品)、由医生处方和由药剂师配售一些低能量食品、代餐(一些可代替一日或以上餐食的配方食品)、营养补充剂和人奶代替品(婴儿奶粉或奶水)。这类食品过了到期日后,营养价值可能与标签所列的不同,民众不宜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