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亚裔房东逐租客被判赔租金,上诉失败!
卑诗省住宅租务仲裁机构(RTB)作出的一项裁决要求两位亚裔房东向前租客赔偿12个月租金,金额超过$17,000加元。房东近日向卑诗省最高法院提出申请,试图推翻该裁决,但以失败告终。


案件背景:说好房东家人入住,结果拖了9个月才搬
这起复杂的案件始于2017年6月,当时租客Lori Anne Marchand与Brandon McNaueal租下位于卑诗省Vernon的一套住宅,房东为Duc Lu与Phuong Trinh。月租为$1,350加元,押金为$600加元。
2022年6月,在租住超过五年后,租客收到房东发出的两个月搬迁通知,理由是房东要将物业供自用。房东告知,两人中的一位母亲Ly Thi Ho将搬入该物业。租客对该通知提出异议,并在仲裁员协助下与房东达成和解协议。
协议的一部分内容是:租客在2022年12月31日(新年夜)搬出。但Ho直到2023年夏季、即约9个月后才真正搬入该物业。
租客申请仲裁:房东未在合理时间内入住,依法应赔偿
2023年8月,租客发起申诉,依据《住宅租务法案》(RTA)要求房东赔偿。他们主张,房东亲属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入住,违反搬迁用途,构成违约。
卑诗省最高法院的裁决援引RTA相关条款称:如果房东是以自住为由终止租约,但终止租赁的原因在通知生效后未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或物业未用于原本声明用途达六个月以上,则房东必须向租户支付12倍月租作为赔偿。
裁决称,如房东可证明有“特殊情况(extenuating circumstances)”导致无法按期入住,则可豁免。
房东辩称房屋被严重破坏,亲属有健康问题
房东承认Ho直至2023年8月底才搬入,但解释称,租客搬出后房屋遭受严重破坏,需要$140,000加元维修与清洁,导致Ho无法及时入住。
他们还补充说,房屋需要粉刷,但由于Lu只能在晚上与周末施工,因此工程延迟。另外,Ho在装修期间住在温哥华,是为了方便看病就医,并称她的医生会讲越南语。
仲裁员裁定:证据不足,装修与就医理由不构成特殊情况
2024年1月,RTB仲裁员裁定租客胜诉,并指出房东无法提供租客造成“价值$140,000破坏”的有效证据。
仲裁员写道:“我认为更可能的情况是,房东借此机会在必要维修的基础上进行了为期五个月的大规模装修。又花了两个月粉刷,即使是利用晚上与周末,也属于过度耗时。”
“房东母亲的健康问题虽然提交了一份就诊时间表,但理由是‘医生讲越南语’并不足以构成特殊情况。如果Vernon没有越南语医生,亲属亦可协助翻译。”
仲裁结果为:房东须支付$17,500加元,包含12个月租金赔偿、押金与申诉费用。
房东不服上诉,被法院驳回
房东Lu与Trinh随即向卑诗省最高法院提出司法复核申请,理由是裁决“明显不合理”,并声称他们并非法案中意图惩治的恶意房东。
但法官Wilson裁定,仲裁员已按法律要求充分评估证据。
他写道:“显然仲裁员认定Ho未在合理时间内入住,也明确认为房东所提供的装修与就医理由不构成特殊情况。”
“此案并非仲裁员误解证据,而是未采信房东的说法。司法复核并非重新审理事实。仲裁员的结论有证据支撑,无法被认定为‘明显不合理’。”
最终,法院维持原裁决,驳回房东的上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