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市绑架华裔父子案 抢劫罪不成立
列治文绑架华裔父子案,陪审团周二裁定两个被告绑架及抢劫罪名都不成立,但首被告斯托克(Donald Stalker)盗窃及持有枪械罪名成立,次被告张雷蒙德(Raymond Truong,译音)盗窃罪名成立。辩方律师指,裁决显示绑架指控并无事实根据,法庭周三展开判刑聆讯。
两个被告斯托克及张雷蒙德因为涉嫌绑架列市华裔男子B.L.及其幼子J.L.,被控绑架、抢劫和持有管制枪械等多项罪名。法官周一向陪审团作出裁决指引后,因控、辩双方都认为张雷蒙德持有违法枪械的证据不足,法官宣判张的枪械控罪不成立。
陪审团退庭商议后,在周二就其他罪名作出判决,裁定两个被告斯托克及张雷蒙德的绑架罪名均不成立,抢劫罪也不成立,仅裁定窃盗罪名成立。但斯托克持有管制枪械亦罪名成立。
“被告接受公平审讯”
代表张雷蒙德的辩方律师杰宁(Douglas Jevning)于周二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他的当事人绑架罪名和持有枪械罪名都不成立,但因为陪审团认为他窃取某人金钱而被定罪。但某人是B.L.或是陈其常(Qichang Chan,译音),杰宁称不便评论,仅表示是金钱的真正拥有者。
杰宁认为此案突显加国司法陪审团制度优点,由控方提供证据,陪审团仔细研究后,裁定罪名成立与否,令被告接受公平审讯,最终张雷蒙德在绑架案获判无罪。
案件发生于2013年8月11日,B.L.和儿子J.L.准备运载30万元现金给予他人,但在列治文科维特路(Corvette Way)3000号路段一个高层柏文的停车场内遭多人控制行动,B.L.手部遭手铐反锁在背后推入一辆奔驰(Mercedes-Benz)越野车内。因过程被一位市民目击和报案,警方迅速将越野车截停,救出B.L.和J.L.,逮捕斯托克及张雷蒙德。
周三判刑聆讯
在审讯期间,辩方律师指事主B.L.帮助中国官员把数以百万元计金钱带入加拿大境内进行豪赌,并称B.L.嫉妒这些官员,希望分一杯羹,设计一场假绑架案,私吞30万元。斯托克则称自己只是被张雷蒙德,和另一个已经死亡的涉案者康诺利(Brendan Connolly)找来当司机,张则坚称自己参与假绑架案,虽然检控官质疑两人证词,认为他们进行真绑架案,但最终陪审团裁定两被告的绑架罪名不成立。
案件共历时三周审理,控方传召12个证人,包括目击证人、男事主父子、警员等。在陪审团作出决定后,法官韦奇(Catherine Wedge)宣布在周三对斯托克展开判刑聆讯。而张雷蒙德的判刑聆讯则排期本月24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