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纳的遭遇发生于2009年4月11至12日。从来没有犯罪记录的她结束在墨西哥度假回国,坐飞机返回蒙特利尔,海关人员盘问她后,命她站在一旁,检查她的行李是否有毒品残余,并用电脑查背景。不久,一名边境服务局(border service agency)人员前来,向她宣读其个人权利,之后用手镣扣双手,关押在扣留室。原来她与一名通缉犯同姓名,出生日期也相同。警察继而到拘留所,命她脱裤检查臀部是否有粉红色刺青,又细心看一个有墨水的刺青。警方最后发现,梅纳与通缉犯的照片是两个人。梅纳对警方和边境人员的处理忿忿不平,认为自己已带了护照、车牌以及健康卡,理应容易核实身份,于是投诉警方和边境服务局,最后更入禀法院兴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