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诈领房屋津贴10年 李家老少完了李正胜妹夫潘宏栋除了未被控作伪证外,其余控罪与其他被告近似。(橙县地检处提供)
六名有亲戚关系的越华裔涉嫌提供不实消息,向政府诈骗至少10万元房屋津贴,日昨被捕并被检方起诉, 2日过堂都辩宣称无罪。这六人包括一对兄妹、他们的配偶,及其中一人的两名成年子女。洛杉矶橙县检察官办公室指出,他们于2003至2013年间向橙县住屋局申请到17万6000元房屋津贴,却未申报汇给海外亲友的8万3000元。
橙县检察官办公室新闻官金克利斯(Chris Kim)2日指出,六名被告是越华裔,1日被捕,2日在圣塔安那中央监狱内的法庭视讯过堂,该案订13日审前聆讯。
法官目前裁定六名被告每人保释金17万5000元,且须证明保释金来源合法。被告是定居西敏市66岁的李正胜( Thang Chinh Ly,译音,以下均译音)及53岁妻子黎和秋(Thu Ha Le),和26岁长子李约翰(John Giang Le Ly)及22岁次女李琳达(Linda Linh Ly)。
另两名被告是李正胜定居芳泉谷的64岁妹妹李安雪(Anh Tuyet Ly,译音,以下均译音),及她74岁夫婿潘宏栋(Dong Hong Phan)。
李正胜夫妻分别面临一项虚假陈述、一项房屋津贴欺诈的重大盗窃两项控罪,及让政府损失超过10万元、白领犯罪超过10万元、财物损失超过6万5000元等加重量刑。李正胜另面临额外七项作伪证控罪,其妻面临额外六项作伪证控罪。
若他们的控罪都成立,李正胜将面临入狱13年四个月最高刑度。其妻将面临入狱12年八个月最高刑度。
他们的长子李约翰也面临虚假陈述、房屋津贴重大盗窃及作伪证等近似控罪。但因作伪证只有三项控罪,若控罪都成立,将面临较轻的入狱十年八个月最高刑度。他的妹妹李琳达面临类似控罪,其中作伪证控罪只有两项,若全部控罪成立,将面临入狱九年四个月最高刑度。
潘宏栋及李安雪也面临除了作为证以外的近似控罪,若控罪都成立,两人将面临入狱八年八个月最高刑度。
橙县地检处指出,房屋津贴是橙县住屋局,依照联邦住宅及都市发展部第八章规定协助低收入居民承租房子。若想符合资格,承租户收入不能太高,且每年须重新申请。若申请者收入或居住情况改变,都有必要于15天内报告。未依照规定报告,将导致津贴终止或被要求偿还政府多付津贴。
该案被告被控自2003年4月起至2013年止,未按政府要求申报任何收入及居住情况的改变。李正胜一家同时被控,在这段时间向政府收取每个月1850元房屋津贴,却承租其妹李明雪及其夫用现金购买的房子。李氏一家之前已被通知,若透过政府津贴租房子,不能向亲友承租房子。
李约翰则被控2007年3月22日18岁成年时,未向主管单位报告他和屋主的关系,也未申报他销售非法仿冒商品的收入。李琳达及他们的父亲李正胜也被指控未向主管单位申报李约翰收入,及未揭露他们承租的房子其实是属于姑姑及姑丈所有。
李琳达被控2011年9月22日18岁成人时,未依法申报工作收入及她和屋主的亲戚关系。
该案是2011年11月29日由橙县住屋局转交给橙县地检处调查,并于日昨展开收网逮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