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爆!大量移民涌入尼亚加拉瀑布占满酒店
持超级签证却只能在加拿大停留半年
2015-09-20 08:01 来源:Vansky
加拿大移民部2011年底推出的「超级签证」,由于最长可以签发10年的多次往返签证,每次可以在加拿大停留2年而受到众多移民家庭的青睐。超级签证的吸引力主要源于父母或祖父母每次入境可以最长停留2年,省去了持有普通多次往返或单次签证刚刚来几个月就要回国申请延签的麻烦。
从我们的经验来看,绝大部分获得超级签证者在进入加拿大海关的时候CBSA(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官员都给了停留2年的签证。但有几个案例,CBSA的官员只给了停留6个月的签证,有的甚至没有签注停留时间。对于只有入境章,没有签注停留时间的情况,到底持有超级签证能够在加拿大呆多久的问题,笔者专门向CIC电话和写信确认。CIC的答复是如果没有签证停留日期,在加拿大停留最长6个月。
这令本来预期父母能够在加拿大长住而兴奋的家庭有些沮丧和失望。是啊,我们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准备申请材料,让父母奔波去使馆递交材料和体检, 经历平均8周等待签证的结果,最终拿到了超级签证PG-1,没想到父母抵达机场时,CBSA只同意给父母6个月的停留时间,与普通签证停留时间无差别。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对于超级签证的停留时间有无保证,加拿大移民部发言人称,一般情况下,CBSA官员通常会对持超级签证的人士给予一次2年的停留时间,但在特殊情况下,CBSA也会根据个别情况而给予不同的停留时间,例如入境者自身不准备停留这么久,护照快到期了,或者出示机票已有明确回程日期等。该发言人表 示,移民部已在规定实施前,对CBSA官员发出指引。如果持签证人士能够充分说明原因,且备齐所有说明有需要停留2年,CBSA应无理由只给较短时间。 但是,最终停留期长短的决定权,还是在CBSA官员手里,而事实上,在超级签证有关停留时间规定:「Up to two years」也就是说最长2年,而没有保证一定会给予或自动给予2年的停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