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税务局(CRA)昨日公布,一名承认逃税的温哥华男子,被法庭判罚款逾17.7万元和有条件刑期14个月。他遭税务局发现四年一共少报62.9万多元收入,这些收入是他从事房屋设计及建筑服务所得。
温市朱姓男子(Mike Chu,译音)除被温哥华省级法庭判罚款和有条件刑期外,他亦需要偿还欠税和利息。
当局指税局的核数师查看朱姓申请人,从温哥华市府取得的建筑许可证揭发逃税。
凡逃税者除必须偿还所欠的税款和相关利息外,亦要负责所有由税局评估的相关罚款。此外,法庭亦有可能判被告罚款,最高金额为逃缴税金的两倍和入狱多至五年。
霍夫斯塔又表示,若纳税人发现报税有遗漏,可透过自愿披露计划(VDP)更正。若纳税人在税局采取行动前已作出有效的披露,他们只需偿还欠税和利息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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