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世界上最早采用夏令时的国家
一转眼进入了三月,又该调整夏令时(Daylight saving time)了。不少人来加拿大已经很多年了,但是仍对这种在夏天将时钟往前拨一个小时的做法非常不适应(因为睡觉时间减少了一个小时),往往得用上两三天,才能将生物钟调整过来。
关于夏令时,很多人(甚至是加拿大本地人)以为那是美国政治家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的发明,而加拿大是为了适应美国,才跟着实行的。这种说法其实大错特错:第一、发明夏令时的是英国人,而不是美国人富兰克林;第二、加拿大最初并不是为了适应美国,才使用夏令时的。事实上,加拿大人最早采用夏令时的时间,比美国人早了近10年。
夏令时的渊源确实同富兰克林有关。在1780年代,富兰克林在担任美国驻法国大使时,看到法国人常常10点才起床,夜生活过到深夜。于是,他就给〖巴黎杂志〗的编辑写了一封信,说法国人的生活习惯浪费了大好的阳光,建议他们早睡早起。他还说经过自己“精确计算”发现,如果法国人改掉晚睡晚起的习惯,每年可以节约6400万磅的蜡烛。不过,富兰克林在信中并没有建议实行夏令时,因为当时根本还没有统一的时区划分,而只是建议法国人应该早睡早起,所以他不能算作夏令时的发明人。
直到120年后的1907年,英国建筑师维莱特(William Willett)才正式向英国议会提出夏令时的构思,其目的是为了节约能源,以及让军人有更多的训练时间。可是由于维莱特的名声不及富兰克林,所以很多人并不直到他才是真正的夏令时的发明者。
在维莱特提出夏令时的构思后,英国国会经过辩论,但是没有采纳。原因也很简单:一是每年调整两次时钟,怕引起混乱;二是当时经济很好、国家富裕,所以节约能源并非优先急务。
维莱特倒也没有气馁,自费印刷了不少小册子,向民众介绍新的时制,连续出了20多版。虽然他的建议没有在英国被接受,但是同英国隔了一个大西洋的安省雷湾镇(Thunder Bay),却注意到了维莱特的想法,于1908年夏天采用了夏令时,成为加拿大乃至全球最早实施这一政策的城市。只是在实施了一段时间之后,当地政府发现夏令时给人们造成了太多的困扰,所以就取消了。
英国建筑师维莱特(William Willett)是最早提出夏令时制度的人。图为他宣传夏时制的小册子(第19版),封面标题为“日光的浪费”。
一转眼到了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的两年。战争好像一头巨兽,大量吞噬着各种资源。为了节约能源,德国首先实行夏令时,英国因为怕德国会从中得到更大的效益,因此紧跟着也采取了这一制度,法国不久也效仿实行,而美国人在1918年参战之后,也开始使用夏令时。
加拿大当时是英国的属国,母国实行夏令时之后,按理说加拿大也应该效仿。可按照加拿大〖宪法〗,该采用哪一个时制,是各省、市自行决定的,所以联邦政府就没有在全国强制执行。只有曼省的温尼伯在1916年率先效仿英国采用夏令时,接着有四个大城市:曼省的布兰敦(Brandon)、新斯科舍省的哈利法克斯、安省的哈密尔顿、魁省的蒙特利尔通过投票,也在1918年前陆续采用这一新的时制。
夏令时制虽然能够节约能源,但是着实会给人带来不少困扰。一战结束之后,各国纷纷结束这一时制,直到二战爆发,出于打仗的需要,欧美各国才重新将夏令时 “捡”了起来。英国被战火摧残的民不聊生,甚至采用了“双倍夏令时”(即将时钟往前拨两个小时),以充分利用日光,减少能源消耗。然而到了1945年二战一结束,各国又取消了夏令时。
1966年,美国重新实行夏令时间。当时加拿大和美国的经济联系已十分紧密,所以为了不给两国的贸易造成困扰,本国各省也随之更改了时制,夏令时这才成为加拿大全国通用的制度,只有几个处于时区边界的地区(包括萨省大部分地区和其他几个较小的地区)不实施夏令时,算是例外。
至今年,据加拿大最早采用夏令时已过去了108年,这一时制已广为人所熟悉。不过近年来不少报告都指出,夏令时得不偿失。美国一份研究指出,实施夏令时后照明节约的电能不足以补偿夏天晚上增加的空调及秋天早晨提前供暖消耗的电能。此外,芬兰的研究则发现,夏令时减少的睡眠会增加民众中风的风险。
夏令时究竟还能在加拿大存在多久,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