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Government of BC)
BC省野火管理局(BCWS)表示,从 5 月 30 日中午 12 点到 10 月 31 日,沿海消防中心所有 2 类和 3 类大火都将被禁止,以帮助“减少人为引起的野火并保障公共安全”。该中心覆盖大温地区、菲沙河谷、阳光海岸和温哥华岛。海达瓜依不受第 2 类禁火令的约束,这意味着根据现行命令,仍然允许生起高度小于 2 米、宽度小于 3 米的篝火。
BC省野火管理局在周三宣布禁令的声明中表示:“制定这项禁令是为了帮助减少人为引起的野火并保障公共安全”。“这项禁令不适用于半米高、半米宽或更小的 1 类篝火,也不适用于使用燃气、丙烷或煤球的炉灶”。“任何点燃篝火的人都必须维护防火装置,清除篝火区域周围的易燃碎片,并在附近准备好手动工具或至少 8 升水,以便正确灭火”。根据 BCWS 的规定,第 2 类大火是指以下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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