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卑诗房东与房客的相关法规就像无牙老虎般,对违法者完全没有吓阻作用。
纪录显示,过去7年来,事务处只开出一次行政处罚。2012年,位于素里,负责管理31间住房单位的房东Gurdyal Singh Sahotag收到被命令缴交11万5千元罚款的处分。该房东因为恶意不去修补Kwantlen Park Manor公寓所存有的结构性毁损而遭罚。
虽然罚款数目看似可观,但省府之后与业主达成协议,其内容主张能够以建筑修复取代罚款,让恶房东免于被罚。
有关住宅租屋法规(Residential Tenancy Act)的行政罚则于2006年起草,但直到两年后(2008年)才启用。
不过,贺伯特从电邮内容中发现,有不少多次违规的房东与房客从来被被罚过,因而屡次不爽。
现有的行政罚则,必须要经过民众投诉后才能成立,但却没有明确的依据来判定在何种状况下可以投诉。此外,住宅租屋事务处也没有可执法的干部来检测违法住屋。
住在Kwantlen Park Manor公寓的Sue Collard说,如果最后罚不了房东,法订的罚则与法规何以能约束建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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