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住宅楼花保险上限二万早已过时

北约克Centrium in North York楼盘「烂尾」,掀起大波。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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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警方周二起诉涉及烂尾楼盘的女律师。有业界人士认为,有鑑于今次事件,当局应考虑提高买楼花订金的保险金额,收紧相关法例和加强监管发展商。
有受影响华裔买家周二表示,就算警方提出检控,也作最坏打算拿不回订金。专门做房地产交易的律师包于达,周二接受A1中文电台时事节目《A1出击》访问时表示,投资者购买住宅共管公寓楼花,是受到安省新屋保险计划的保障,首两万元的订金有保障,但若是购买非住宅的共管物业,例如商业楼花就不受保障。
他认为,两万元的保障已经过时,因为楼价已经上升,现在需要检讨提高法例的订金保障范围,上调到6万或8万元会较合理。但他说,若提高有关保障,可能会影响安省新屋保险计划的保费也会相应调高。
包于达又认为,省府和业界人士也要研究是否要把这个计划的保障,扩大到包括商业在内的非住宅物业订金。他认为,由于现行法例对这类买家全无保障,因此当局可以考虑扩大保障范围。
警方周二表示,律师的信託户口已经没有钱,不知钱在何方。包于达表示,律师买卖楼花涉及的信託户口,受到律师公会的条例监管,若代表发展的律师要把户口的钱拿走,要符合严谨的程序,例如共管大厦的发展商要楼盘兴建到某个阶段,或发展商已经买了另一个保险去保障订金。
他指出,律师不会随便动用信託户口的钱,律师公会也会要求所有律师每年申报信託户口的帐目,同时有权抽样调查户口的纪录。涉案律师涉及的其中一项罪名,也牵涉不恰当动用信託户口,证明有法例监管律师不能胡乱动用信託户口的钱。他又说,由于现在未能全面瞭解案件内情,难以评论监管信託户口的法例是否存在漏洞。但他认为现行法例有改善空间,省府可以考虑是否要进一步收紧相关法例。
资深地产从业员冯玉兰表示,现行法例对发展商的监管较少,反而在其他地方有监管,例如负责建屋的公司要有牌照,证明自己有建屋经验等。她认为,当局需要加强监管发展商及信託基金託管人,商业楼花没有保障也是法例漏洞,需要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