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贪官为“情妇女老板”求情 令人作呕
背景:媒体报道,被控受贿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的广东省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在庭审时说“希望不要处理那些行贿的企业,都是我害了他们,特别是黄鸿明和许秋琳。” 陈弘平在法庭上“至少三次为许秋琳求情”,被指源于许秋琳是他的情妇。陈弘平除了拿出2600万赃款投资股票外,其余上亿元黑金基本都借给了许秋琳。
新京报发表高亚洲的观点:在权力场的最后舞台,落马贪官竟然还会有如此至情至性的“真情流露”,是对任职地的愧疚?或是对商场“哥们”的义气使然?无论是什么原因,我们可以深刻地看到这样的逻辑:反腐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这并不是一个新鲜的发展逻辑,此前或多或少有过这样的声音,但是,它的“荒诞”之处在于,它居然深刻地存在于一个落马官员的认知中,哪怕已经在庭审之上,依然没有弄明白权力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许多官员来说,疯狂追求经济增长政绩,依然是为官一任的“疯狂追求”。这种疯狂背后,无不裹挟着当地民众权益,甚至是城市的未来。也正是因为在这种疯狂的逻辑之下,才会有对那些企业的庭前“求情”。
钱江晚报发表刘雪松的观点:一边是不义之财,一边是仗义之态,陈弘平展示给世人的是两张截然不同的面孔。一个怜香惜玉、柔情万种的贪官,仅存的一点人性的光辉照不到权力掌握下的平民社会,却在私欲与情欲的空间长明不熄,他让人们看到的是一个贪官心灵深处更加黑暗的世界。以亿为计的所受贿赂,在他看来竟然不是不义之财,而是企业对他的重情重义。他的“义”,是私欲面前的义无反顾,是私情面前的义不容辞,这种慷国家利益、民众利益的不义之慨,是典型的宁可感动情妇、也不愿感动社会的官场败类。
小蒋随想:陈弘平与许秋琳不只是传说中的情人关系,他们还是官商勾结与权钱腐败的合伙人。有市委书记陈弘平“罩着”,许秋琳承包了诸多市政道路工程,“拿到工程,一转手就是一笔回扣”。陈弘平则是金钱与女色“双收”。他将上亿赃款借给许秋琳,可能有“情爱”的成分,也可能是为了“黑金再创收”。陈弘平在法庭上“乞求”不要惩处许秋琳等人,名义上是“他们为揭阳作出了贡献,他们的企业是揭阳的支柱,如若倒闭会对揭阳的经济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 陈弘平表现出一副虽落马仍“忧心”地方发展的架势。可实质上,仰仗“权力春药”发迹的商人,对正常的市场经济规则与秩序的伤害是巨大的,他们其实是趴在市场与公众身上的“吸血鬼”。法律不会听信腐败者的一面之词,法治讲究罪罚相称,人们将对此案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