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大麻目前在加国仍属非法物品,但联邦政府容许一些国民,以药用理由使用大麻。温市将会制订行政框架,用来规范药用大麻店经营方式。
温市议会将於下周二开会研究相关规管政策,但到时不会处理使用大麻是否合法的争议,而集中於解决,近年不断增多的无牌经营大麻店问题。

温市药用大麻店逾80间
据温市府资料显示,10多年前,温市已开设首间药用大麻店,至近年同类店铺数目大升,尤以去年然。截至今年4月中旬,温市府职员估计,在市内经营的药用大麻店已超过80间。
温市议员郑文宇强调,市议会主要是管理店铺的经营方式。
店铺每年须付3万元行政费
无论如何,在温市经营药用大麻店成本不低。市府将向店主每年徵收3万元行政费,另商业牌照费每年最高为5,000元,视乎店铺面积大小而定。
同时,温市政府也规限药用大麻店铺的位置,包括距离附近学校和社区中心等公众场所,以及两间大麻店之间的距离,不得少於300米。另外,为限制某些社区的药用大麻店数量,温市府同时禁止在横街小巷开设这类店铺。
温市拟修例监管倍增大麻店 徵收3万元牌费 远离学校300米
温哥华市府昨日称,市内大麻商舖数量在两年内翻倍,宣布将会修订附例监管市内的医疗用大麻商舖。市府打算向商舖东主徵收3万元的牌照费,并限制学校及社区中心300米的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大麻商舖。
温哥华市警局昨日发出声明,这两年来市内与大麻有关的商舖数量增加了100%,过去4个月便从60间暴增至80间。
现在药用大麻日益普遍,联邦政府却没有清晰透明的规范框架,因此市府虽然无权干涉商家贩卖医疗用大麻,但有必要拟定新的附例来加强监管商舖营运。
温市府将提出的监管附例,包括大麻商舖必须距离学校、社区中心、邻里中心及其他的大麻相关商舖300米远。大麻商舖东主也需邀付3万元的牌照费,以弥补市府管理及执行新监管附例的开支。
大麻商舖的东主还要签署一份强制性的「好邻居协议」。而东主在申请开发许可时,也将会加入一项必须知会社区的条款。此外,市府也限制大麻商舖只能开在商业地段,申请牌照的商舖东主需要经过三阶段的审核,满足所有市府规定的条例後才能取得牌照。
举行公听会谘询民意
市府员工将会於下周二将报告提交市议会讨论,未来也将举行公听会让市民表达意见。
温哥华市政经理贝勒姆(Penny Ballem)表示,市府将会避开大麻的合法性,单纯只是处理无牌大麻商舖在市内泛滥的问题。她称市府的报告内容,将会参考美国华盛顿州及丹佛市(Denver)这些合法贩卖大麻的地区。
卑诗司法厅长苏安彤(Suzanne Anton)昨日表示,省府暂时不作回应,但会分析温市府的新附例,是否符合市级政府的权限。她也强调是否应让大麻合法化,仍然属於联邦政府的范畴。
温哥华市议员郑文宇透露,因为联邦政府的药用大麻守则并不实用,所以市府才被迫修订附例,动手监管这个未有规管的行业。他称药用大麻原本由有需要的人自己种植,温市本来没有多少大麻商舖,也没有太多投诉。但现在联邦政府突然改成有需要药用大麻的人必须邮购,只能吸食不能口服,令药用大麻市场出现真空,大麻商舖才应运而生。
渥京的态度也让执法单位大为头痛,温哥华市警局去年便宣布不会针对大麻商舖执法,除非危害到青少年或涉及有组织罪案。
温哥华市府昨日称,市内大麻商舖数量在两年内翻倍,宣布将会修订附例监管市内的医疗用大麻商舖。市府打算向商舖东主徵收3万元的牌照费,并限制学校及社区中心300米的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大麻商舖。
温哥华市警局昨日发出声明,这两年来市内与大麻有关的商舖数量增加了100%,过去4个月便从60间暴增至80间。
现在药用大麻日益普遍,联邦政府却没有清晰透明的规范框架,因此市府虽然无权干涉商家贩卖医疗用大麻,但有必要拟定新的附例来加强监管商舖营运。
温市府将提出的监管附例,包括大麻商舖必须距离学校、社区中心、邻里中心及其他的大麻相关商舖300米远。大麻商舖东主也需邀付3万元的牌照费,以弥补市府管理及执行新监管附例的开支。
大麻商舖的东主还要签署一份强制性的「好邻居协议」。而东主在申请开发许可时,也将会加入一项必须知会社区的条款。此外,市府也限制大麻商舖只能开在商业地段,申请牌照的商舖东主需要经过三阶段的审核,满足所有市府规定的条例後才能取得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