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工薪族到底多缺钱? 警察竟兼职卖大麻
在一般人的认知中,公务员应该全心全意做好自己的工作,高薪养廉,意思是给公务人员更优厚的薪酬,令他们可以安心专注于本职工作。然而,多伦多有部分警员原来在打警察这份工时,还有另一份兼职工作,究竟法例是否允许他们这样做?会否存在利益冲突?
据《多伦多星报》2016年9月的一份报道指出:杜咸区(Durham)警队的资深警员Phil Edgar在一家大麻店做兼职,该大麻店并未获得联邦卫生部的许可,在网上非法销售大麻制品。警员Edgar还在Port Perry有一个加油站(Fill-Up Fuels),并通过这间加油站为一支足球队提供每年2000元的赞助费,该球队则是由杜咸区警队首席行政官Stan MacLellan执教。
兼职可以,但要总长批准
这则消息引发了坊间对警员从事第二职业的关注。《加拿大都市报》获悉,过往有一些警员兼职从事地产经纪的工作,这可能与警员的倒班工作安排有关,比如约克区警队通常是4天值班(每天10小时)、4天休息的工作制,多伦多警队也是类似的休班制度,因此警员有大量连续的业余时间来做一些其他事情。
多伦多警政委员会(Toronto Police Services Board)是多伦多警队的监管机构,该委员会高级顾问莫瑞(Sandy Murray)在接受《加拿大都市报》专访时表示,警员可以在业余时间从事兼职工作,《警察服务法》(Police Services Act)对警员业余时间从事的活动或者工作有一个大概的规定,比如禁止警员在业余时间从事以下活动:
干扰或不利于履行其作为警员职责的相关活动;
与其警员职责有利益冲突;
另一份全职工作;
利用其警察身份的优势等。
以上规定不适用于2009年生效的《省际警务法》(Interprovincial Policing Act)赋予的工作,以及警队赋予的有偿勤务(paid duty)工作,和其他通过警队安排的对外服务工作。
莫瑞表示,如果警员计划从事或者已经从事了兼职工作,需要向警察总长(或警政委员会)提出申请或�”ㄏ昵椤>�察总长(或警政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根据莫瑞提供的《多伦多警队2015年警员兼职情况报告》,在1993年2月11日的多伦多警政会议上,警政委员会要求警察总长每半年提交一次警员兼职情况报告,自2000年10月26日改为年度报告。
根据多伦多警队的相关规定,警员若希望从事兼职工作,需要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请,最终由警察总长定夺批准与否。警察总长会考虑申请人以往的出勤率是否过低,或是否有履约不良的情况。衡量其兼职活动是否有损警员或警队的声誉,是否占用警队资源等(包括警队培训项目、资料、程序、技术、设备、资产等),以此为据来确定批准与否。这个规定对军装警员和文职人员同样适用,但并不适用于辅警(Auxiliary police officers),他们属于义工,并非警队雇员。
约克区兼职警员多
在2015年多伦多警队共有48名军装警员和文职雇员提出新的兼职申请,其中有35份得到批准,6份被警员自行撤回,7份还处于审理之中。这些申请中,军装警员18人文职30人。军装雇员的18份申请中,申请最多的行业是商业服务类(8份),艺术媒体类3份,讲师类3份,其他还有食品类、健康类、政治类和运动教练各一。文职人员30份申请中,申请从事最多的行业是卫健康类(10份),商业和零售各5份。军装警员禁止做保安,而文职人员申请做保安类工作的只有3份。
根据多伦多警队的统计,自2006年到2015年,警察总长共批准了326份警员的兼职工作申请,其中军装警员申请为193份。批准最多的一年是2007年(52份),最少的一年是2013年(21份)。
约克区警队新闻发言人巴丘(Kelly Bachoo)警长在接受《加拿大都市报》查询时表示,约克区警队目前警员约1,500人,2015年批准了91名警员从事兼职工作的申请。这些兼职的工作包括木工、教育、教练、机械制造、健康和居民服务等。
根据约克区警队2016年1月提交给约克区警政委员会的报告显示,2015年批准的91份申请中销售业最多(25份),教练和培训类为第二(24份)。自2012年至2015年,约克区警队共批准398份兼职申请,其中最高的一年为2014年,批准了129份申请。除了2014年拒批1份申请外,其他3个年份均是100%批准通过。所有行业中依然是销售类和教育培训类居多。
相比之下,人员数量不及多伦多警队四分之一的约克区警队,4年批准398份申请,而多伦多警队10年批准326份,约克区警员从事兼职的增长速度是惊人的。
皇家骑警有看法
加拿大皇家骑警(RCMP)曾经发表过一篇关于警员非值班状态行为内部调研报告,其中一个环节谈到第二职业问题。该报告指出,警员的第二职业问题历来存在官方政策和具体实践中的差异问题,有很多法规都严格禁止警员的第二职业行为,但是在具体管理中,警员的兼职行为却没有受到挑战。只有当警员从事的第二职业出现影响工作的问题时,才会引起管理层的重视并予以制止,其他的则都比较宽容。
这一领域有两个明显的发展趋势,第一个是从彻底禁止到在监管下实行的趋势。第二个趋势是在警察总长酌情批准的情况下可以从事第二职业,但是没有明确的规则去规范何种情况可以得到批准。
根据《安省警察法》(Ontario Police Act)第791款规定,除非得到警察总长依照警政委员会规定予以批准,警员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第二职业或商业活动,必须将全部时间和精力用于警务工作。因此,在全国范围都是由各个监管警察服务的警政委员会负责制定相关规则,或者完全交给警察总长自行斟酌。
新斯科舍省(Nova Scotia)警政委员会规定,警员不得从事筹款活动、招聘活动、为公众成员作合同工作或有薪工作、或其他违反警察法和相关纪律的工作。也不得从事私家侦探、保镖等工作,无论是在其服务的城市或其他城市。警员在从事获批的第二职业时不得穿着警服。但是这些规定仅仅限制第二职业,并没有限制投资和商业活动。
在皇家骑警的调查中发现,有的警员本职工作就是从事枪械操作训练,在业余时间开办枪械操作训练的公司,为本局警员甚至其他警察机构的人员提供枪械操作培训服务。虽然其中有利益冲突,但是考虑到该区域没有类似的服务,所以还是允许。
另外一个例子是,一名警员开办了警服和警用器材公司,他所在的警察局也是自己的客户。但是警局认为这并不是难以接受的事情,也没有什么利益冲突,因此准许他继续营业。
第三个例子是,一个城市的警察协会主席办了一家公司,为休班警察(协会成员)提供有偿服务的机会,主要是为酒铺提供保安服务。收费率与警察超时工资相同,但是超时工资标准是警队和警政委员会合同所规定的,并不能适用于其他服务。这种服务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持续多年,该警员因此而离开警队。
卡尔加里市警队规定警员不允许从事以下职业作为第二职业:收账、追债、保安、计程车司机(开办计程车公司)、开办涉及酒牌的生意、 做涉及赌博的生意、保险估价员或者调查员、私家侦探、色情服务业、防弹车司机或保镖、私人保镖、任何需要佩戴武器的职业等。警员可以从事不在上述行业之列的工作作为第二职业,但同时需要证明不会影响警员的本职工作、没有利益冲突、不会有损警察声誉等。 警员从事第二职业必须经过警察总长批准,在从事第二职业中不得利用警方的任何资源。
尽管如此,皇家骑警的调查报告认为,第二职业耗费时间精力,长时间的工作势必影响警员的正常服务,或者会影响警员或警队的声誉。在警员的兼职过程中,多多少少都会得益其警员的特殊身份,利益冲突也难以完全避免。
警察做地产是争回来的
现在有不少警员都把地产经纪当作兼职工作,但在很久以前从事这个职业也是要遭受挑战的。14年前,曼尼托巴省一名警员曾经计划选择地产经纪作为第二职业,其警队规定除了市政府之外的职位警员都不得作为兼职。地产经纪注册机构要求他提供警队总长的许可证明,这名警员如愿获得总长的批准,但是总长助理告知他此举还是有悖警方的规定的。
该警员的申请最终由曼尼托巴省证券委员会(Securities Commission)所搁置,该委员会认为不让警察从事这个行业,是为了保护公众在地产交易时,不会受到经纪所拥有的警察身份的影响,警察的任何滥用职权的行为都会危及公众。该委员会认为,警察在社区中处于一个特殊的位置,有着特殊的权限,因此警员可能会因为这个职业的特殊性,不知不觉中对客户造成压力。
该警员对此并不认同,他向曼尼托巴省女王座法庭(Court of Queen's Bench of Manitoba)提出上诉,要求京进行司法审核。法官Justice Coleman指出,证券委员会的决定是错误的,完全是机械地照搬警察通用的管理政策,而没有根据个案具体情况予以处理。这种通用的政策具有歧视性,在制定时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符合公众利益。
法官认为,作为一个地产经纪并不一定会违反警方的规定,在过去几年警方管理机构并未收到过类似的投诉。他强调,由于警员受过专业的训练和拥有大量的实践经验,反而更适合于与一般市民打交道,特别是在细节和诚信方面,都具备一定的优势。作为从事第二职业时的警员,在不穿制服的情况下,不单是做地产经纪,做任何其他服务于公众的工作时,都没有必要披露其警察的身份,因此不会对公众造成压力。
他还举例说,如果一个学校的校长或副校长,在社区里同样具有一定的权力和地位,也没有说被禁止获得地产经纪执照。因此,要对警察这一职业一视同仁。这一案例的裁决结果后来被广泛采纳,警察做地产经纪不再有什么障碍。
不一样的加拿大“月光”族
根据加拿大统计局2015年的数据,全加有95.9万人拥有第二职业,英文叫做moonlight,意思是不在阳光下而是月光下的职业。比较常见的兼职工作是零售业、商业管理、办公室后勤、教育或者健康卫生行业。这些拥有兼职的人群中,40%的人每周工作超过50个小时。
加拿大《国家邮报》曾经采访过一名居住在万锦市拥有兼职工作的女警,她的化名是Julie Thompson。44岁的Julie做警察每年收入是9.5万加元,她是一个单亲母亲,有两个儿子。她的兼职工作是每周六在一个儿童营地作辅导员,每月可以多收入100到150加元。现在她又开始做私人教练(每小时60加元)和膳食规划,收入在150到200加元之间,外加销售一些儿童的特殊袜子等。
至于选择兼职的原因,她表示她将在12年以后退休,届时每年退休金5.3万加元。房屋贷款将在11年后付清,但是她希望提前到8到10年就退休,这些兼职工作将会填补2到4年的收入空缺。她非常喜欢警察这个职业,但是她认为朝九晚五之外的生活也应该很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