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省加丁诺(Gatineau) 警员用光度仪检测茶色车窗的透光度。
渥太华市1名警员建议安省政府修订茶色车窗色度标准法,采用魁北克省的透光检测法,更新26年来未有修订的法规。
警长盖腾(Sgt. Mark Gatien)呼吁安省采纳类似魁省的法律,用光度仪检测茶色车窗玻璃的透光度。他提出的建议,渥太华警政委员会将于周一晚间辩论。盖腾对加拿大广播公司渥太华分台(CBC Ottawa)说:「我们希望仿效魁省法律,采用光度仪。」
光度仪亦即光线或色度测量仪,可确定茶色玻璃的透光度。
在魁省,前车窗透光度低于70%,司机可能受罚,罚款154元到525元,视乎汽车大小。
警政委员会的报告呼吁主席、市议员艾尔-钱提雷(Eli El-Chantiry)写信,给安省交通厅长邓德华(Steven Del Duca),要求修订高速公路交通法,采取类似魁省的法规。
在修订法例下,安省警员可用仪器,量度汽车前窗的透光度。非紧急车辆车窗不符合70%透光门槛,司机要付罚款。报告说,安省现有法律「模糊、有问题」,更新法规有好处。报告说:「法律要求警员描述,他们能否透过茶色车窗,看清楚前座乘客。
「现存法律的用词释义很空泛,要靠警员主观观察。在那样的情况下,在庭上定罪有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