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错用伤疾泊车证 去年过千张被没收
持伤疾泊车证人士可将车免费泊在地面髹有标记的伤疾泊车位内。
安省正在推出新的伤疾泊车证(Accessible Parking Permit),以增强证件的保安及防止滥用情况。目前,全省流通的伤疾泊车证达70万张,但据报去年便有过千张泊车证,因为滥用或错用而被省交通厅没收,执法人员每年发出的相关告票也多达1.2万张。事实上,驾驶者日常在各个停车场上,不难发现疑似滥用泊车证或非法占用伤疾泊车位的个案,不过要留意的 是,获发证者未必有明显身体伤疾。
公众一般的理解是,获发伤疾泊车证的人士,很明显都是身体有伤疾问题。但家庭医生王裕佳指出,一些没有明显表征的疾病,例如严重的骨质疏松、关节退化、风湿、中风、脑退化、柏金逊症等等,都可符合申请伤残泊车证的要求。
减骨质疏松病人跌倒风险
王说:「好像严重骨质疏松的病人,走路时的外表是不会被人察觉,但医生也不建议他们行太远路,以减少跌倒的风险。脑退化及柏金逊病人,也有行动不便的问题。尤其是长者,一旦跌倒,后遗症可以很严重。如果是这类病人,我都会审签其泊车证申请的」。
由 于申请伤残泊车证必需经由医生签名批核,证明申请者的身体状况符合既定条件,医生的把关工作尤其重要。王医生相信,安省绝大部分医生都不会滥签,因为一旦 被省交通厅发现,医生除要负责任,更可能被交通厅褫夺签发伤残泊车证的权力。「假如病人的身体状况处于灰色地带,我会更深思应否批核,包括其风险是否比其 他人大?跌倒的机会是否比一般人高?跌倒的后果会否比普通人更严重?如果衡量过后认为病人的状况只属过度性,我最多只会批半年或一年期,康复后便不会再签 了」。
王医生续说,他签发的伤残泊车证申请每年大约40个,间中也会拒绝病人的申请,目前他看不到有病人滥用此制度。「伤残泊车证是一种特权 (privilege)而不是一种权利(right),只是给予真正有需要的人,医生不可像派糖一样随便签发,否则当人人都有泊车证,结果只会变成有证等 于无证。加上那些泊车位本来就不算多,很多时都已被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