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8 09:43 来源:
■利奇现获准保释外出。图为她2月3日在渥太华一个记者会上。加通社资料图片
自由车队抗议活动其中一个组织者利奇(Tamara Lich),经过保释复核,终于获准保释外出候审。
安省一个法官周一裁定,之前拒绝利奇保释的法官犯了法律错误。来自亚省的利奇现获准保释,保释金为2.5万元,并必须在24小时内离开渥太华,在72小时内离开安省。
利奇于2月17日被捕,并在最初被拒保释后继续被拘留。利奇率先发起了一项GoFundMe筹款活动,为自由车队筹集资金,该车队在筹集超过1,000万元后,筹款活动被筹款网站GoFundMe,以违反服务条款为由移除。利奇其后被落案控以教唆他人行为不检。
法官约翰斯顿(John Johnston)在裁决中称,法官布尔吉斯(Julie Bourgeous)两个星期前拒绝利奇保释,权衡利奇控罪的严重性时犯了错误,把控罪与自由车队影响的严重性作出比较,而不是与其他刑法罪行作出比较。
72小时内必须离开安省
约翰斯顿指出,现年49岁的利奇被控之前,过著遵守规定的“亲社会”生活,并且没有犯罪纪录,换言之如果利奇被定罪,这些因素可能是轻判的理由。
此外,约翰斯顿担心,利奇在审前羁押中的时间,可能比判决可能带来的时间长。他也相信,利奇的新担保人将提供足够的监督。利奇最初的担保人是她的丈夫,被指不可靠,但新担保人被认为是可信的。
利奇必须遵守几个条件,包括必须在获释后24小时内离开渥太华,必须在72小时内离开安省;在回到亚省时要每天与渥太华警方保持联络;除了出庭或会见律师外,不得返回安省,如果要到安省,必须通知渥太华警方;禁止使用社交媒体,或让任何人代表她使用社交媒体;不能参加或参与任何日后抗议防疫措施的活动;以及不能与自由车队运动的其他几个组织者或领袖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