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1 12:40 来源:

根据省政府的规定,从2020年10月1日星期四起,在BC省大部分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强制使用冬季轮胎。
根据交通局的指导方针,如果驾驶员在以下地区的BC省公路上行驶,则必须在其车辆上使用冬季轮胎。北部、内陆、南海岸,例如海天高速公路;和温哥华岛地区,例如Malahat高速公路,4号高速公路,14号高速公路和28号高速公路。
从10月1日到明年4月30日,BC省大多数道路都需要使用冬季轮胎或链条。对于某些不处于山口和/或大雪地区的高速公路,轮胎和链条要求将于3月31日结束。
全省编号和未编号的高速公路上都会张贴要求车辆上冬胎的管制标志。


警察,政府部门或其他执法人员可以根据这些标志强制执法。“不合规的驾车者可能会被罚款。”
违反此项规定,执法人员可以向驾驶员处以以下罚款:
- 在需要的时间/地点未配备冬季轮胎的乘用车将被罚款$ 121
- 在有需要时/地方没有载有链条的商用车辆,可处罚款$ 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