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男欠税遭强制卖屋 46万不收却潦倒过活
男子因欠交物业税,其物业遭市府强制出售。
多伦多市一名男子与母亲共同一个价值逾50万元的物业,但其母另租柏文居住,男子亦伴随左右,方便照顾,空置物业6年,并欠交6年的物业税,市府遂强制将物业出售,扣除欠税後,本有馀款46万多元。由于男子逾年未向市府领取,市府遂将该笔钱纳入市府库房,及后,男子生活潦倒,协助男子的社工揭发事件,向市府申诉专员投诉。申诉专员奥普勒(Susan Opler)最後裁定,市府应将这笔款项物归原主。
该男子为何对这麽一笔巨款无动于衷,奥普勒说,迄今当局也不清楚,「可能是各种因素混合,包括当事人的心理健康问题、缺乏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了解,或者没有能力应付」。
申诉专员办公室的调查发现,该男子和母亲共同拥有一个物业。後来,其年老的母亲租住柏文单位生活。男子也住了过去,方便照料,将物业空置。至2007年,其母亲去世。男子则继续住在柏文中,并开始拖欠被空置房子的物业税。
市府於2013年将一处房屋出售,得款52.5万元。市府取回税款、罚金和利息等,还剩46.2万元。市府後来通知该男子,告诉他市府将把这笔钱交给法院。他有一年时间向法院申请,取回该笔款项。
但一年过去,男子并无音讯。根据2006年版的「多伦多城市法」,市府有权没收该笔钱。2016年,市府向法院申请,将这笔钱取回,放入库房。
事情发展至今年3月,该男子的一名姐妹,给市府的长者健康热线去电,声称男子的积蓄殆尽,而他唯一的收入是每月629元的加拿大退休金。因欠付房租,房东已开始驱逐他的程序。
她说,其兄弟「精神有问题」,而且自他们的母亲去世後,他也没有联络过她。
市府其後为男子联络上一位社工,社工帮他找回了一些退休金补款,另申请老人金(OAS),老人金迄今还在候发。
该社工又发现男子还有一笔大钱,於是帮他追讨。但市府表示,这钱已无法提出来。社工帮男子到申诉专员办公室投诉,办公室联系其母亲生前的律师等,最终弄清来龙去脉。
奥普勒向市府建议,「以老人目前困难的情况,以平等原则,市府都应将这笔钱还给他」。市府财政部门则表示,直接从库房取钱是不可能的,但市议会可通过决议,给对方支付一笔同等数额的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