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若不能成为“关键少数” 还怎么谈自强
桃花源终是一种传说,伊甸园也只存在与经书中,吾等仍当自强。
这些天哄着了娃在书房独处时,经常会想为什么这边的政坛稍有变动,风吹草低见的就是我们华人这群“羊”呢?细究之下,才知道这个“因”早在百年前就已经种下了。
百多年前,我们的先人,因母国在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下毫无还手之力,备受打击后深究其后的原因,发现了那只执枪炮之手的力量源于他们的文化,而保证他们的文化能够顺利开花结果的却是他们的那套相对完善、先进的制度,由此,他们深受这种制度之美的诱惑,将西方权威化为理性、进步和现代化的故乡,从而群起效尤。
这场一开始零星、后来渐成体系的西学东渐活动,不仅匡时日久且影响深远。他们或有意或无意在其学说中为西方树立起的优越感及对自身历史、文化和传统苛刻、近乎厌弃性的审视,加上积弱难返、被西方列强肢解的现状,无形中使当时的国人形成了一种卑微的自我体认。这种自卑感更是影响了数代人,以至于国人与西方接触时无形中便矮了半个头。一旦身处这个“理性”的国度,这种体认即表现为对这种制度本身产生的一种敬畏,继而推及至具体实施制度的人,从而对其产生一种盲目的信任,且因信任,当有人假借制度行恶时,竟至于无勇气或无心或无力去抗议而逆来顺受。
可叹的是,因其是彼岸之花,当时我们的先辈只是见了其“灼灼其华”,却未见其下的一地泥泞。殊不知,当时在“理性、进步和现代化”的故乡,主流社会为了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正在实施一场大规模的种族歧视活动。当理性遭遇欲望,当进步遭遇保守,当现代化的制度与进化未彻底的人类社会思潮碰撞时,理性、进步及现代化制度都毫无例外地进行了妥协——大量的排异法规和政策由此出台,包括美国的排华法案和加拿大的人头税法案。这种妥协正是被我们的先辈标榜为“理性、进步和现代化”的制度产生的副作用之一。
近现代的西方以保障人权为主的宪政制度架构,如果从人权“先锋斗士”美国完成现代制度架构算起差不多有两百多年光景了,可惜,现代制度架构下以保障各种人权为己任的西方人类思想虽然进步不小,但一旦涉及自身利益,却仍然与制度建设之初并无太大分别。唯一显著的进步是通过几百年的训练,基本上全部国民都已经会熟练地行驶其公民权利之一——选举权,并学会了利用这一技能,为自己或自己所代表的群体谋求利益最大化。近百年前,梁启超先生就曾在《新大陆游记》中对美国的选举制度做了评价:“专制国之求官则谄其上,自由国之求官则谄其下。”真是一言中的,排华法案和人头税法案正是政客为了“谄其下”而得到的“成果”。这种现象在大选当头时更甚,至今依然。从政者为了一己之私欲,仍然在大力“谄其下”。
遗憾的是,当西人能够熟练地使用手中的选票,“迫使”政客“谄其下”,谋取本集团利益时,我们更多地只是旁观,甚至是漠视。百多年前,梁先生曾在《游记》中说:“……他们只具有‘部民’的资格,而没有市民的思想意识;村落思想发达,而没有国家思想;习惯于专制,不能正确运用自由……”这段话虽然评价的是百年前生活在美国的华人,其实,何尝不是今日我们这些海外华人的真实写照。行笔至此,不由感叹,梁先生果然真知灼见啊!但若由此来苛责我们华人却又于心不忍。因为思想的进化需要时日,权利行使的演练同样需要时日。
实际上,若从思想演进的角度看,自清末民初,有识之士一直在坚持不懈地对“民”做重构和建设,如王韬先生,如梁启超先生,引进“民权”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其进行阐释,可惜收效甚微,几十年的重构和建设怎敌得过几千年的沉淀。至今,我们的“民”不仅依然有潜在的卑怯感,而且,由于深受传统文化的“熏陶”,我们的“民”还保持着“绝世孓立”的“古风”,秉持着“三缄其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祖训。我们完全没有认识到我们的先辈经过百年的抗争获得的最基本的政治权利——选举权的重要性。
华裔作为少数族裔,绝对人口数相比较主流族裔要少,这其实并不完全是坏事。因为在欧美,包括加拿大,既然是两党甚或多党竞争,则即便是“绝对少数”的人口有时候也能成为那根压垮骆驼的稻草。但是,前提是,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并利用手里的选票。童话于此着墨,只是想提醒同胞,制度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少数族裔的利益,但是,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效用,却仍然需要我们大家的一致努力。
我们中的很多人经历半世奋斗和沉浮,移民过来是向往着过“岁月静好”、“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世外桃源式的隐士生活,且一开始被“文明社会”所呈现的的各种“文明现象”所吸引,更是觉得自己所选正当。殊不知,桃花源终是一种传说,伊甸园也只存在与经书中,况自夏娃吃了那个苹果后,伊甸园中再无人类的踪迹。凡世终究是凡世,七情六欲不分种族、肤色和宗教。吾等仍当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