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起诉加拿大飞机制造巨头!涉采购交易!
一家总部位于中国的航空公司正在起诉加拿大飞机制造巨头德哈维兰加拿大公司(De Havilland Aircraft of Canada Ltd.),索赔超过200万美元,涉及飞机采购交易。
据《列治文新闻》报道,根据4月7日提交至卑诗省最高法院的民事诉讼通知,被告包括德哈维兰公司以及现已解散的维京航空有限公司(Viking Air Ltd.),后者位于萨尼奇,现已与总部位于卡尔加里的德哈维兰公司合并。
原告是来自中国海南省的美亚航空有限公司(Meiya Air Co. Ltd.),由列治文的律师杨本杰明(Benjamin Yang)代理。
当被问及该交易是否交付了任何飞机时,杨律师表示不予置评,称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
起诉书称,维京航空已于2024年8月并入德哈维兰。
起诉书指出,原告同意将维京航空的义务、债务和责任转移给其继承者和受让方,德哈维兰则承担了这些义务。
起诉书称,维京航空与美亚航空于2012年4月24日签订了一项押金协议,用于购买多达三架DHC6系列400“双水獭”飞机。
协议规定,美亚航空为每架订购的飞机支付61万美元(按2025年4月17日汇率约为84.54万加元)的押金,并为每架可选飞机支付30.5万美元(约42.27万加元)的押金。
该协议还包括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的认证作为条件。
2014年初,双方签订了两份协议,并将押金协议延长至2014年10月31日,以待中国方面认证完成。
双方随后于2014年6月27日签署了两架飞机的购买协议。美亚同意为每架飞机支付610万美元(约合845.31万加元),并另外支付配件及其他设备费用。
起诉书称,美亚航空的会计事务所于2019年12月31日致函被告,确认尚未退还的押金金额为213.5万美元(约296万加元),但被告未作回应。
起诉书还指出,2024年9月,美亚的一名代表前往加拿大会见被告代表,询问押金事宜。
“在此次会面中……原告发现其押金已不再由维京航空掌控或持有,”起诉书写道。“直到2024年9月,被告才首次承认对原告索赔的责任。”
除了213.5万美元的押金外,美亚还寻求违约赔偿、普通赔偿、特殊赔偿、延误赔偿以及加重赔偿等。
德哈维兰公司回应
德哈维兰公司向《商业在温哥华》(BIV)发表声明称,公司知晓此诉讼。
“出于对卑诗省法院诉讼程序的尊重,我们目前无法进一步评论,”声明中写道。
起诉书还称,原计划在2014年第四季度交付两架飞机。
德哈维兰是庞巴迪公司(Bombardier Inc., TSX:BBD-B)旗下子公司。
目前,所有指控尚未在法庭上得到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