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赖昌星时间更长 若遣返程慕阳恐需6年
继中国红色通缉令上的逃犯程慕阳,被证明就是现在的加拿大地产大亨后,其何时将以何种方式落网便成了坊间关注焦点。对此,中国《新京报》5月6日刊文分析称,只因在加拿大,只要当事人有财力、精力反覆申诉,就会进入俗称的「法律死循环」,所以以目前程慕阳尚未进入遣返「循环」的状况看,「程序」恐要走上一段时间。而此前赖昌星「走程序」走了6年之久才得以遣返归国便是先例。
中国红色通缉令发不过短短10来天,「天网」已开始有收获,其中前中国高官程维高之子、外逃加拿大10多年之久的程慕阳便是其一,尤因其身分被揭过程极富戏剧性而格外引人瞩目。
程慕阳早在1996年便以合法身分从香港移民加拿大,此后在加国投资经营多个热点房地产开发项目,更涉足政界,与加拿大联邦、省、市三级政府政要过从甚密。
这样一个隐藏很深的外逃嫌犯,在被媒体揭穿身分后短短一周时间里,便从「模范移民」的光环中被打回原形,他的一系列公共职务被罢免,原本高调推出的一系列开发项目,如今也前途未卜。随@5月2日加拿大广播公司援引加联邦法庭文件,确认程慕阳即红色通缉令上的追逃对象,以及此前入籍和难民资格申请被拒,令人觉得彷佛程慕阳被遣返指日可待。
但文章认为,事情显然没有那麽简单。被陆媒称为「承认身分但否认犯罪」的程慕阳委托律师发表份公开信,称程「是合法移民和开公司,没有在中国犯下任何罪行,既没有逃跑也没有躲藏,不是什麽逃犯」――这对于熟悉加拿大司法「游戏规则」者而言,正是「为了留下来我会不惜一切手段」的遁词。
报道称,加拿大司法程序运转缓慢,只要当事人有财力、精力反覆申诉,就会进入俗称的「法律死循环」∶1999年入境的赖昌星2005年难民申请被拒,同年进入遣返程序,直到2011年7月才遣返成功,「走程序」走了6年之久。中加两国间并没有签署双边引渡协定,以目前程慕阳尚未进入遣返「循环」的状况看,「程序」恐要走一段时间。
不仅如此,如前所述,加拿大官方针对程慕阳的遣返程序未启动,程慕阳针对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的法律诉讼程序却启动了,第一次开庭时间是2015年6月,正如加拿大本地一些分析家所言,程慕阳或可借此将原本就已经很冗长的「遣返倒计时」再弄长一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