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台湾军队的“军妓”制度 单身男的福音
1949年国民党军队全线败退台湾后,部署了十多万人马驻守金门各岛屿。驻岛军队除少数高级军官可以带眷属外,绝大部分官兵都是“孤家寡人”,整日以碉堡为家,与枪炮厮守。据1998年5月23日台北出版的《中国时报》载文透露,军方为了“调剂官兵生活,安抚他们的心灵”,自1950年初就策划设置了“军乐园”制度(即战地妓院),并规定“军乐园”随部队驻扎需要,或在营区内,或在营区附近,随驻设立;也随部队驻地的更换,同步或转移,或取消。

1952年,台湾军方正式公布《勘乱时期陆海空军军人暂调条例》,加强了对在训或现役军人结婚的限制,在此规定的强力约束下,军人们只好到“军乐园”去发泄。更何况,以当年菲薄的薪饷,一般中下层官兵也养不起一个家庭。因此,“军乐园”从建立之始,便大受官兵欢迎。
从军方当局决定设立“军乐园”开始,就着手从台湾各地“风化区”里的公娼和私娼中挑选军妓。军妓审查十分严格,要求年龄在二十至二十五岁之间,容貌不一定妖娆美丽,但“其身家必须清清白白,从本人上推三代,不得有任何反动嫌疑”,如有赌博、吸毒、偷盗等方面“足以影响军队纪律的不良前科”者,也一概不予录用,因此,并非任何娼妓都去得了“军乐园”。
凡被录取的“小姐”,军方发给每人一万元的安家费,这笔钱在当时,是足以令人两眼发光的可观大数额。再加上金门各岛官兵多达十万之众,不少风尘女子都兴冲冲地争先恐后报名应聘,希望能混到“军乐园”狠捞一把。因此,战地妓院所需要的“小姐”,四十年间从未短缺过。



各“军乐园”的陈设大同小异,墙上大多挂着《娱乐规则》,要求官兵一律遵守。另外,还有一副噱头十足的“趣味”对联:上联是:“大丈夫效命疆场”,下联是:“小女子献身国家”,横批是:“服务三军”。规则牌旁设有售票处,士兵购票后按票上的编号去“小姐”房门口排队等候,召唤后方能入内。
曾经有一士兵因为“小姐”的容貌过于“不给力”,顿时失去了“性趣”,便转身出房,要求换票,此事极大地伤害了“小姐”的自尊心。由是,“军乐园”决定取消对号入室的办法,让士兵自由选择“小姐”,同时,让“小姐”们也像军队换防一样,定期在七个分园和总园之间进行轮换。据说,不少士兵出操时,虽然记不住该出左脚还是出右脚,但对“小姐”换房的时间和地点却记得一清二楚,这让长官们把脖子都气歪了。
为了预防疾病,确保健康,“小姐”们每月都要集体到医院去接受军队医生对其进行的身体检查。
为了接受政治教育,“小姐”们每星期放一天假,在放假的这天上午,就是看电视,上政治课。因为,“小姐”每迎接一位客人,无论他们之间熟不熟悉,都需要寒喧几句,培养一下气氛,这样才好关起门来,成为短暂的“前线鸳鸯”,让士兵们圆一个不长的“战地春梦”。而每周一次的看电视,上政治课,就是为了提高“小姐”们的“素质”,以免她们在床上与士兵温存寒喧时,出现“鸡同鸭讲”没有共同语言的尴尬场面,从而导致气氛尽失,草草收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