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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汉携烧腊入境罚1,300 申覆核需挂号信
2015-11-29 08:40 来源:Vansky
一个华裔男子在入境加拿大时因携带受限制肉类食品未有申报,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处(CBSA)处罚。当事人向联邦公安及紧急应变部申诉,部长同意处罚适当。当事人再向加拿大农业审裁法庭(Canada Agricultural Review Tribunal)提交申请,要求对部长令进行覆核,但因申请人使用普通信件,而不是根据规定用挂号信件将覆核申请书寄达法庭,因手续不符合要求被拒。
法律文件显示,当事人由中国大陆入境加拿大时,携带了烤鸡(Barbequed chicken)、腊鹅(dried goose)、猪肉松,及以糖果形式包装的牛肉乾、鸭肉乾(beef candy、duck candy and dried beef candy)等食品,在未经申报情况下,被边境服务处关员查出,以违反加拿大「动物健康法」(Health of Animals Act)、未经申报进口肉类产品为由,开出违法通知及1,300元罚款单。
当事人向公安及紧急应变部申诉后,部长(Minister of Public Safety and Emergency Preparedness)于2015年9月14日颁下决定(decision),指边境处处罚适当。当事人于9月24日向加拿大农业审裁法庭发出覆核申请信,法庭于11月25日通知拒绝受理覆核申请。
文件显示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农业法庭呈交了覆核申请信,法庭并于规定时间内收到,但法庭指当事人使用普通信件方式寄送申请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呈送方式,要求当事人重新呈交又未获回应,因此申请不获批准。法庭指因寄送方式不对而拒绝覆核,或许显得过于严苛甚至不公平,不过因为加拿大上诉法庭先前曾作出明确而严格的法律解释,所以无论是农业法庭还是当事人,在目前都无法改变。


五年后可申请删除纪录
农业法庭裁决书指CBSA必须保护国民健康,保证食品、动植物和农业产品链,不被外来生物危害和侵扰,执法人员无疑必须以勤奋、负责及尊重的方式执法。执法人员对未经申报的违禁品,处罚上有一定灵活度。在一些情况下,口头警告,或向当事人发出违法通知加书面警告,可能比违法通知加罚款更合理、友善。
不过,农业法庭强调其职责不是替边境服务处检讨工作程序是否合理,以及边境局对当事人做出的纠正是否恰当。边境局也有自己处理投诉的机制,专门应对国民就边境局及其职员的行为所做出的投诉,边境局在网站上设有专项信息,对国民投诉的程序作出详细说明。
裁决指在当事人申请覆核被拒下,依照法律规定对其违法指控已成立。当事人必须服从处罚规定。裁决书指边境处的处罚并非刑事罪名,当事人可在五年后,依相法规向加拿大农业及食品局申请删除有关纪录。
五年后可申请删除纪录
农业法庭裁决书指CBSA必须保护国民健康,保证食品、动植物和农业产品链,不被外来生物危害和侵扰,执法人员无疑必须以勤奋、负责及尊重的方式执法。执法人员对未经申报的违禁品,处罚上有一定灵活度。在一些情况下,口头警告,或向当事人发出违法通知加书面警告,可能比违法通知加罚款更合理、友善。
不过,农业法庭强调其职责不是替边境服务处检讨工作程序是否合理,以及边境局对当事人做出的纠正是否恰当。边境局也有自己处理投诉的机制,专门应对国民就边境局及其职员的行为所做出的投诉,边境局在网站上设有专项信息,对国民投诉的程序作出详细说明。
裁决指在当事人申请覆核被拒下,依照法律规定对其违法指控已成立。当事人必须服从处罚规定。裁决书指边境处的处罚并非刑事罪名,当事人可在五年后,依相法规向加拿大农业及食品局申请删除有关纪录。

法庭曾鼓励当事人 用法定途径再送申请书
加拿大农业审裁法庭发出的裁决书指,裁决不接受当事人的覆核申请,主要是依《加拿大农业及农产品行政及金钱处罚法》(Agriculture and Agri-food Administrative Monetary Penalties Act,AMP Act)及其规定(AMP Regulations),以及农业审查法庭议事规则(Rules of the Review Tribunal)作出。而其中的关键因素是当事人使用了普通信件寄达覆核申请。
裁决书指依上述法规,农业法庭在开庭聆讯之前,必须先对覆核申请做出批准(admissible)。在几种情况下,法庭不会批准覆核申请,包括当事人已缴交罚款、当事人未能按法律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prescribed time and manner)呈交覆核申请、当事人未能提交申请覆核的充足理由等。本案未被批准主要在于未按规定方式提交申请。
相关法规是当事人在收到部长下令维持边境处处罚的通知15天内,须透过本人亲自呈送、挂号信(registered mail)邮寄、快递公司递件、传真或其他电子传送方式,将书面覆核请求送达部长授权的人及地点。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Federal Court of Appeal)早前曾就这一法律条文,作出严格而明确的解释,即普通信件不属于「法定」的送达方式。
本案中当事人于2015年9月21日收到有关维持边境处处罚的部长令,他可以在15天法定期限内,即2015年10月6日前送达书面的覆核请求。当事人于9月24日以普通信函方式发出书面覆核申请书,信件于9月30日被农业审裁法庭收悉,但因为不是以法定方式送达,农业庭认为请求书无效。
农业庭于9月30日发信给当事人及边境处,强调「任何覆核申请须以传真、其他电子方式、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在15天之内送达方才有效」。农业法庭鼓励当事人再以上述法定的途径,重新送达有关覆核申请书,但当事人未有就此采取进一步行动。
加拿大农业审裁法庭发出的裁决书指,裁决不接受当事人的覆核申请,主要是依《加拿大农业及农产品行政及金钱处罚法》(Agriculture and Agri-food Administrative Monetary Penalties Act,AMP Act)及其规定(AMP Regulations),以及农业审查法庭议事规则(Rules of the Review Tribunal)作出。而其中的关键因素是当事人使用了普通信件寄达覆核申请。
裁决书指依上述法规,农业法庭在开庭聆讯之前,必须先对覆核申请做出批准(admissible)。在几种情况下,法庭不会批准覆核申请,包括当事人已缴交罚款、当事人未能按法律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prescribed time and manner)呈交覆核申请、当事人未能提交申请覆核的充足理由等。本案未被批准主要在于未按规定方式提交申请。
相关法规是当事人在收到部长下令维持边境处处罚的通知15天内,须透过本人亲自呈送、挂号信(registered mail)邮寄、快递公司递件、传真或其他电子传送方式,将书面覆核请求送达部长授权的人及地点。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Federal Court of Appeal)早前曾就这一法律条文,作出严格而明确的解释,即普通信件不属于「法定」的送达方式。
本案中当事人于2015年9月21日收到有关维持边境处处罚的部长令,他可以在15天法定期限内,即2015年10月6日前送达书面的覆核请求。当事人于9月24日以普通信函方式发出书面覆核申请书,信件于9月30日被农业审裁法庭收悉,但因为不是以法定方式送达,农业庭认为请求书无效。
农业庭于9月30日发信给当事人及边境处,强调「任何覆核申请须以传真、其他电子方式、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在15天之内送达方才有效」。农业法庭鼓励当事人再以上述法定的途径,重新送达有关覆核申请书,但当事人未有就此采取进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