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6 10:21 来源:

卑诗省乘客因车上留下的便条被要求支付车门凹痕的费用
一起关于车门凹痕的争议进入了卑诗省民事解决法庭,此案涉及数百元的赔偿。
最开始看似是好心人帮助他人的事件,后来问题却变得稍显复杂,最终受影响的司机迫不得已将此事提交法庭。
RP表示,CP在下车时不慎碰撞了他的车门,属于疏忽行为。RP为修理支付了500元的自付部分,他要求赔偿的金额正是这个数额。CP则表示自己并没有义务向申请人支付费用。
CP在事故发生后在车辆上留下了一张便条,这一因素使得法庭最终支持了RP的申诉。
两人在2023年9月22日参加了一个活动。RP的车辆停在停车场,而CP则是由第三方作为乘客送到目的地。
法庭指出:“当她下车时,不慎碰到了申请人车的后排乘客侧车门,导致了凹痕。”
事发后,她在车上留下的便条作为证据提交,便条上写道:“我碰到了你的后排乘客侧车门,愿意支付修理费用!”
CP还留下了联系方式供RP联系。
车辆的修理总费用接近1800元,ICBC为大部分费用埋单,RP需支付500元。
事故发生后,双方进行了沟通,CP给RP提供了三种选择。其中一种是车辆评估并修理完成后支付费用,第二种是不经评估直接支付2000元的申请费用,第三种则是RP向ICBC提出索赔。
法庭推测CP拒绝支付的原因是由于RP选择了通过ICBC处理赔偿。
法庭裁定:“基于被告留在车上的便条,我认为被告主动提出支付修理费用。双方的提交材料和电子邮件显示申请人接受了这一提议。因此,我认为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这是一份具有约束力的合同,被告不能未经申请人同意自行修改。”
经过法庭费用后,卑诗省民事解决法庭判决CP需支付的金额稍高于500元的自负部分,最终需在裁决后15天内支付659.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