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近年有不少独立屋被拆除,市府建议推出新附例去处理住宅房屋的建筑废料,希望能做到最少70%废物有进行分流。建筑商或需先付一笔按房屋大小计算的按金,若做到上述分流目标,按金便可获退还。 按列治文市议会的要求,城市规划员本周提交建议成立《清拆废料和回收物料附例》(Demolition Waste and Recyclable Materials Bylaw),而目标是要将来自住宅建筑地盘的废料,有70%可被分流,而为监管执行附例,市府亦被建议聘一名新的建筑督察员。 按据建议附例,被拆下的废料必须被运到持牌的回收站或废料处理设施,或按回收指引循环再用;但督察可因应健康、安全或紧急考虑(如火灾被毁)的情况已发出豁免权。 若建议新附例获通过,建筑商在申领建筑物清拆许可证时,除要缴付不可退还的250元手续费外,亦必须付一笔按金,按每平方呎2元计算,以4000呎房屋为例,按金为8000元。若果达到70%或以上分流的要求,按金可获退还;若在70%以下,按金会按比例获部分退还。违规的罚款则会高达1万元。 有关附例料在下周一呈市议会,获通过后会在4月1日生效。市府有关建筑物清拆许可证的报告指,去年一共有512间房屋被拆掉;这些数据自2006年起从市府网站公开,去年的数目是近年最高,旧纪录是2011年的473间;而自2009年起计算的平均,每年有351间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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