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未完全踏上行人道 司机心急开车罚500加元
过路人未完全踏上行人道 司机心急开车将罚500元
新例元旦日实施 加扣3分
新例下司机看到行人使用过路线(Pedestrian Crossover)或者看到有学校交通督导员(School Crossing Guard)时,都必须等候行人上到人行道之後才能将车驶过。(多市警方提供)
交通厅公布的新规例说明图片,显示只有在图中两种情况下,司机才必须等候行人都走上人行道後才能通行。
从明年1月1日起,加拿大安省《道路交通法》(Highway Traffic Act)关於行人过马路的一些新条例将开始正式实施,司机们看到行人使用过路线(Pedestrian Crossover)或者看到有学校交通督导员(School Crossing Guard)时,都必须等候行人上到人行道之後才能将车驶过。
新规规定,如果违反了上述条例,司机会面临150元至500元的罚款,还要被加扣3分。
根据安省交通厅公布的新法解释资料,如果有行人使用了有悬空黄色过路灯的过路线,或者是有交通督导员在帮助学生过马路时,司机必须停下等候,直到所有的行人都走上了人行道之後,汽车才可以继续行进。
多市警方交通组的新闻官史密斯(Hugh Smith)讲解称,这个新条规主要是保护使用过路线的行人、学生和交通督导员等人,因为以往许多司机看到这些人在过马路时,只要看到对方已经离开自己的正前方,不等行人走到人行道就把车开过过路线。
「但有一些老人的步伐比较缓慢,过马路会花更长的时间。另外就是学生过马路时,经常会有走到马路中间却突然掉头往回走的情况发生,最後就是交通督导员,你也不知道他站在马路中间指挥交通後,最後会走去马路的哪一边。所以如果不对来往的车辆作出这样严格的限制,就有可能会发生意外。」
史密斯指出,交通法的这条新规,并不适用於路口的过路线(Crosswalk),各位司机只要像以往一样遵守交通规则即可。
而这些新规刚刚公布之时,也让许多市民有许多误读,以为只要看到有行人过马路,就必须等候对方走上人行道方可通行。
教车师傅黄志明就是其中一位对上述规例有误解的市民。「这样的规例没有道理啊?你去多市中区任何一个繁忙的路口试试看,要等所有的行人都离开马路,那汽车就根本不可能左右转了,比如说中区华埠的登打士街夹士巴丹拿道路口,经常有老人慢慢过马路的,那车怎麽等得到?」
而黄师傅的经验之谈就是,如果有行人还走在过路线上,只要车身与行人之间的距离还保持在1.5米至2米左右,汽车就可以越过过路线,「差佬(警察)也不会过来烦你。」
史密斯警官还提醒大家,另一条需要注意的规例是,如果仍在人行道上的行人看到车辆正在移动过程中,而且自己此时要过马路,就等於是送上门挡住车辆的行驶方向,那行人就不能过马路,否则也会吃告票。
「这主要是针对那些为了跑过马路赶公车的行人,他们只看到马路对面公车的情况,完全不顾旁边是否有车正在开过来。一名正在右转的司机,前一刻看到自己右侧的过路线上没有人,转过脸去看左侧是否有直行车辆过来,等回过头来时,却有一名行人突然跑到马路上,这样很容易发生车祸。所以新规例要限制行人冒这样的风险。」
另一方面,为了防止司机和行人抢道,在上述情景出现时,如果司机没有煞车或打方向盘避开行人,则会被警方控以「没有避让行人」的控罪。
「我知道有些司机会抢在行人走到马路上之前,加速从行人面前呼啸而过,这样不行。司机必须观察行人的动向,如果看到行人有跑上马路的趋势却没有采取避让或制动的措施,那也是要被警方检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