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5 09:42 来源:
上周公布的法庭文件显示,为保护隐私,所有与此仲裁案有关的人员,其名字一概用首写字母来代替。
房主在其申请中称,今年3月16日,一位工人到其物业内维修锅炉,住在锅炉房旁边的那名租客对工人高声尖叫,从地上捡起一根木头向工人挥舞,用力地砸在墙上发出巨响。那工人吓的抱头鼠窜,并且拒绝再独自回来工作。
房客在仲裁听证会上称,他的确有挥动木棍,但不是向着那名工人。房主又称,其物业的经理有一次试图要求那房客,按照规定把储物柜内的物品摆放好,但那房客先是高声说话,用足顿地并开始尖叫,还用力拍打墙壁。那经理掉头就跑,房客紧追其后,还抓起一个摆放在户外的垃圾桶扔向经理,以致垃圾满地。房客辩解称,她没有追逐那经理,只是尾随而已。她也没有扔垃圾桶,只是朝经理的方向将其推倒。
那房客还时不时地发出尖叫,把四邻吵得被迫离开大楼,直到那女人停下之后才能回家。一位住在那房客楼上一个单位的租户CC,她不时有家人朋友来访,结果会有一些响动,比如小朋友打泼水杯,每次都能惹来那名房客用力敲击天花板,大声咒骂CC是坏人,尖叫声能持续近1个小时,以致CC感到焦虑和紧张,害怕那房客变得更暴力。房客辩解称,她是因为有抑郁症的心理疾病,对噪音特别敏感,所以才有异常的举动。房东因此对她有歧视。
那房客在接到迁出通知之后非但不搬走,还要求房东给她楼上的住户单位铺满地毯;要求另外一名房客不能从向她的窗子走来;工人和访客的车辆不能泊在她浴室的窗外,以免阻挡阳光;要向所有其他的租客说明,这位租客有残疾,大家要理解;当租客再次发作尖叫时,物业经理要过来安抚。
租务委员会裁定认为,假如租客因残疾原因而不能遵守租客行为准则,房东因此不能在不经受痛苦的情况下为该房客提供住宿,则房东没有违反租务条令。那位房东虽然也在铺地毯等事情上做出了一些让步,虽然始终不能令那租客满意,但也算仁至义尽,同意房东中止与那名房客的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