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男子弑母案续审 被告须再精神评估
温市华青萧嘉智涉嫌弑母案周二续审,法官最终批准检控官请求,允许被告接受精神评估,以确定他是否将毋须负刑责。此外,由于被告曾在庭审中,一度激动大喊,法庭还在下午特别找来3个庭警严密看管他。
现年35岁、身材高大的萧嘉智,周二身穿蓝色短T恤、深色运动裤和白色球鞋,上午由庭警押解进入法庭后,随即坐上被告席,他不时用双手搓脸,又用两根食指不时掩住双耳,显得焦躁不安。检控官康纳利(Michaela Donnelly)与主审法官西尔弗曼(Arne Silverman),一度对被告犯案时是否精神错乱,能否在庭审途中,援引相关判例进行精神评估讨论时,被告突然情绪失控,在庭上大声呼叫,令庭警起身警戒,引起一场虚惊。下午恢复庭讯后,法庭特别找来3个庭警,两人分别坐在被告左右,另一个守在门口,严密看管被告。
被告被捕后曾声称患精神病
下午的审讯期间,检控官传召案发后向被告录口供的另一个华裔警员作证,并听取案发后所录下的录音,内容显示被告当时所做口供,与被告周一自行辩护所言,大致类似。被告都强调,不是他杀死63岁的母亲,而是另外有3个他在本拿比CDI学院(CDI College)就读的同学,用刀刺他母亲多达100次,还曾试图在食物中对他下毒,甚至拿枪射伤他,还偷了他的笔记本电脑、钱包等。
据录音内容指,被告当时指分别为两男一女的3个同学,因为在一起与他修读药剂助理课程时,对他心生嫉妒,加上不喜欢他,才跟踪他一年多后,选择到他家中对他及母亲下毒手。
据作证华裔警员在庭上指,经过调查,确实有3个同学存在,但就没有证据显示他们涉案。此外,被告也曾在录音中声称,他曾被诊断有精神问题,并且服药。
主审法官在庭上指,由于无法单从被告陈述,确定被告是否精神失常,因此接纳控方请求,同意颁令被告再接受精神评估,并将控方所提证据全部交由专家评估,确定被告犯案时是否精神错乱。如果被告确实精神失常,将毋须负刑责。康纳利在庭外说,由于接受精神评估一般至少须时30天,她将在周三接获法庭书面命令后,要求法官暂时将庭审押后一个月,等有报告出来,再决定庭审是否继续。
事发于2014年4月14日,在温市京士威大道(Kingsway)3300号路段一幢柏文3楼,萧嘉智涉嫌用刀杀害63岁母亲萧邵燕娜,并刺伤一女童。检控官称女死者被刺中373次,女童要接受整容手术。法官颁下“禁止报道”(Publication Ban)令,不得公布该女童身分及与被告关系。萧被控一项二级谋杀及一项企图谋杀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