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3 09:27 来源:

北温哥华皇家骑警昨日公布,两名温哥华男子因去年在北温一码头非法捕蟹而遭罚款3300元。案发时,警方发现两人使用过多蟹笼,捕获的27只蟹全部长度过小,其中更有完全禁捕的雌性蟹。
北温骑警发言人迪壮(Richard De Jong)表示,两名男子因非法捕蟹行为而被罚款,两被告日前出庭,被判违反《渔业法》中数项规例,包括非法藏蟹、捕捉和保留过小的肉蟹(Dungeness Crabs)、没有领取钓鱼牌照、使用两个以上蟹笼和藏有雌性蟹。
据骑警指两名男子分别为37和38岁。
警方去年1月11日于北温的Cates公园巡查,在晚上9时,警员发现两名男子将蟹笼从码头抛入海中。两人被警员查问时未能出示有效的牌照,警方作进一步调查,更发现其中一名男子使用三个蟹笼,即超过两个的法定限额。
此外,警方并发现他们藏有27只蟹,全部蟹均未达到合法捕捉的长度,即165毫米,而其中的21只更属不能捕捉的雌性蟹。
警方指法例亦规定,在日出前一小时和日落后一小时都不准进行钓鱼或捕蟹。
上述法例是为了保护蟹类的繁殖和健康,警方希望罚款可对非法捕蟹的人起阻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