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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 争议大:维权人士促废现行
2016-03-04 10:09 来源:Vansky
有关注公民权利人士呼吁,总理杜鲁多废除兼全面重写现行的《公民法》(Citizenship Act),移除阻碍 移民入籍,以及获得加拿大公民身分的重重障碍。
维权人士查普曼(Don Chapman)表示,政府是时候废除和重写《公民法》。即将到来的加拿大立国150周年纪念,正是推出新公民法好时机。
「失落的加拿大人」
查普曼指出,过去在加拿大出生的婴儿,都自动拥有英籍。一直到1947年,加拿大公民身分有了明确定义,问题亦随之而来。
他举例说,假如一名加籍女子在国外嫁给拥有另一个国籍的男子,并且诞下一名婴儿,该婴儿就不会拥有加籍;不过,如果该女子未婚生子,她的婴儿就会跟随母亲而拥有加拿大籍。
他认为,虽然政府在1977年修订法例,提出双重国籍概念,但由于未有恢复因旧法丧失公民身分人士的国籍,以致出现一班自认为加拿大人,但公民身分不受法例认可的人,他们往往被称为「失落的加拿大人」(Lost Canadians)。
须自费取回身分
查普曼还表示,他至今仍经常听到有民众指突然发现自己没有公民身分,或找不到死去父母的出生证明,以证明双亲的国籍,结果须要与政府展开法律诉讼,或寻求申诉专员协助。
他指出,联邦自由党对《公民法》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在上月提出的C-6法案,恢复部分被定罪恐怖份子的加国国籍,受惠者不用花费一分一毫;但是多数「失落的加拿大人」,却须要自掏腰包取回公民身分。
移民部发言人Nancy Caron回应,政府已透过2009年和2015年的法案修订,恢复或给予大多数「失落的加拿大人」的公民身分。

在安省多伦多的加拿大华人保守党协会主席袁海耀,周四批评联邦移民部长麦家廉所提出的C6新公民法案,直指内容有问题。
袁海耀认为,如果持有双重国籍的公民是恐怖分子,或者做出一些背叛加国的事情,以往因为他们有双重国籍,政府可以剥夺其加拿大公民身分,把他逮捕遣回原居地国家。
或令加美边境现紧张
C6法案如果获得通过,成为法律,首先是影响到加美关系紧张,因为十分忧虑,有恐怖分子从加拿大进入入境美国,边境保安检查一定更严格,令加美边境过关所需时间更长,人流更堵塞。
袁海耀声称,加拿大最近收容超过2万多个叙利亚难民,当中可能有些是潜伏的伊斯兰圣战分子,他们等到3年入籍成为公民后,即使当局能够在恐袭前拘捕他们,也会因为新法的规定,不能将他们逮解出境。
他强调,将入籍居住年份降低至3年,令新移民未能充份了解本地文化,把加拿大作为其居所。
至于将入籍免英文考试年龄降低至18至54岁,袁海耀认为,有如鼓励部份移民,以度假态度在加拿大居住,而不是培养及学习在加拿大的生存技能。
他质问联邦政府,新的公民入籍法,究竟对加拿大有甚麽好处。

安省士嘉堡议员 支持公民法修正案
多伦多东面士嘉堡中区国会议员兼国会公民及移民常务委员会成员张海盈(Salma Zahid)指出,近期联邦政府提出的公民法修正案,将帮助移民更好地在加拿大营造成功生活,恢复加拿大公民的完整性,保障公民身分无法被政治人物剥夺。
张海盈又表示:「加拿大人就是加拿大人(A Canadian is a Canadian is a Canadian)﹔上届联邦政府制订的公民法,制造了公民的两个等级。新的修正案将保障所有加拿大人,包括具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人,都重新获得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