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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误杀非裔青年 纽约华裔警察5罪皆成
2016-02-13 07:50 来源:Vansky
美国纽约时间11日晚上7时许,梁彼得案陪审团的讨论达成一致,他们一致决定,华裔警员梁彼得误杀非裔青年柯里(Akai Gurley),五项罪名全部成立。与此同时,纽约市警宣布解除梁彼得在警队的职务。
87年出生的梁彼得,今年还不足30岁,年纪轻轻的他,身上突然就背负了五项罪名,二级误杀(manslaughter 2nd degree)、二级攻击(assault 2nd degree)、二级疏忽致险(reckless endangerment 2nd degree)、刑事疏忽杀人(criminal negligence homicide)及渎职罪(official misconduct)。
当地时间11日是陪审团讨论的第三天,对该案进行了17个小时的讨论。陪审团在晚上6时40分左右向法庭传出字条,「我们达成裁定了。」
一直表现平静,无太多表情变化的梁彼得,在听到结果后一改常态,当场低头捂脸哭泣,显然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坐在他身旁的律师抚着他的背,意图安抚他的情绪,显然并不奏效。坐在旁听席上的梁母,见到被告席上儿子的反映,尽管听不懂英语,心中也已知晓结果如何。对于宣布的结果,梁彼得的家人以及一起前来听审的华社人士大呼不公平。
在双方进行结案陈词当日,多次使用煽情字眼,多次强调梁彼得当时明知楼下有人,还朝着来人的声音开枪,他指着梁彼得称他为「杀手(killer)」,并坚称这不是一宗意外。
对梁彼得的前三项控罪──二级误杀、二级攻击、二级疏忽致险,其定义指明,检控官需证明梁是「鲁莽」(recklessly)导致柯里死亡,陪审团才能定罪。而对于「鲁莽」定义的其中一项,是他意识到危险却故意忽视(aware of and consciously disregards that risk)。
陪审团前后三次让法官重读罪名的定义并解释,最后仍然认为梁彼得全部罪名成立。梁彼得的辩护律师罗百能对陪审团这一结果表示不能理解,「如果在一个全黑的楼梯间里不需要拔枪,我不知道甚麽时候需要」。罗百能表示一定会上诉。
此案事发2014年11月20日。刚当警察不久的华人警员梁彼得与搭挡正在纽约市布碌仑政府楼巡视﹐走到黑暗无灯的楼梯间时﹐听见楼下有声响﹐梁称手中的枪走火﹐不慎打死了当时28岁的非裔青年柯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