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8 07:08 来源:Victoria

加拿大最高法院表示,根据联邦破产法,一个人必须在完成高等教育后,等待七年才能免除学生贷款债务。
加通社报道,联邦最高法院周四(17日)就一名女子的案件作出判决,该女子于1987年至2003年期间,在参加三所大学的课程时获得了政府的学生贷款。
她后来又重返校园,并于2009年在没有额外学生贷款帮助下,获得了硕士学位。
2013年,她根据《破产和无力偿债法》(Bankruptcy and Insolvency Act)提出了一项消费者提案,这是破产的替代方案,它允许只支付部分欠款或将还款时间拉长。
根据破产法,一个人在不再是全日制或非全职学生七年后,就可以获得免除其学生贷款债务。
2019年时,这名女子辩称,自2003年起,当她完成了由政府学生贷款资助的最后一个学业时,在法律意义上就不再是学生了,但该辩称没有成功。
图:加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