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
“远亲不如近邻”用在这里有些讽刺,大温狮子湾两户华人邻居因共用车道产生纠纷,后升级为在社交媒体微信上进行诽谤。法官 2 月 11 日公布的判决书,裁定支付原告逾10万元赔偿金,包括一般赔偿金、加重赔偿金以及相对罕见的惩罚性赔偿金 25,000 元。
原告大卫夫妇和被告刘先生和宋女士,是居住在狮子湾的邻居。最初几年,双方关系融洽,会在圣诞节、春节等交换礼物。2021 年 4 月,大卫夫妇开始对现有车库进行翻新,并对家进行大规模翻修。刘先生和宋女士称施工车辆使用车道,对车道造成了“严重损坏”。他们“多次”要求大卫夫妇修复损坏,但遭到拒绝。2022 年 4 月 1 日,刘先生在未获得任何专业建议的情况下,开始在车道上手动挖掘一条“排水沟”,还放置了两个小型锯木架状结构。大卫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因为大卫先生担心,如果大卫女士如果需要紧急救助,路障会阻碍她通行。随后大卫夫妇的律师沃尔夫先生致信刘先生,要求收到信件后 24 小时内停止挖“洞”并拆除路障。警方和律师介入后,刘就开始在微信上发布诽谤大卫夫妇的言论。“…她像个恶棍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提起诉讼。面对这样的恶棍,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坚持到底...“。2023 年 6 月 3 日,大卫夫妇和大卫女士的父母在新甲板上享用早午餐,宋女士和刘先生就开始对他们大声辱骂:不道德的夫妇,每天都做不道德的事情。所以,你得了卵巢癌。这是因果报应,卵巢癌,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没有卵巢的人,你会说这是女太监吗。。。
法官在判决书中称:“刘先生的不当行为显然非常恶意、压迫和专横,这有损于法院的公德心,罚款性质的惩罚是完全合适的。大卫女士和大卫先生都拥有商业声誉,而逃税者或非法移民之类的威胁很容易损害他们的商业声誉。"
加拿大最高法院指出:言论自由受到《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第 2( b ) 条的保障。言论自由对于我们民主的运作、在不同领域寻求真理以及我们自我表达和个人实现的能力至关重要。但言论自由并非绝对。言论自由的其中一个限制是诽谤法,该法保护一个人的名誉免受不公正的攻击。诽谤法并不禁止人们表达自己的想法。它只是规定,如果一个人诽谤另一个人,该人可能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损害另一方名誉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