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棋与体育的关系

普遍认为,现代体育应以希腊城邦公民竞技为滥觞,经文艺复兴而发扬光大,并逐渐发展成为主要由职业运动员参与的“更高、更快、更强”的竞技运动。   physical education作为一外来词汇,直到民国时期才被落实到“体育”一词。也就是说,我们现在讨论的各种体育项目,民国以前,按当时中国人的说法都应为 “戏”或“艺”而非“体育”。   那么,现代围棋是否能纳入“竞技体育”的范畴呢?抑或仍然还只属于“艺术”或“游戏”而非竞技体育呢?   让我们看一下ICSPE(国际运动科学与体育协会)的“竞技宣言”中竞技运动的定义:凡是含有游戏的属性并与他人进行竞争以及向自然障碍挑战的运动都是竞技运动 。   特点是:   1)充分调动和发挥运动员的体力、智力、心理等方面的潜力;   2)激烈的对抗性和竞赛性;   3)参加者有充沛的体力和高超的技艺;   4)按照统一的规则竞赛,具有国际性,成绩具有公认性;   5)娱乐性。   对照以上标准,稍有常识的人都会认同现代围棋属于竞技运动的一种。那么,从事竞技运动的人对应于“运动员”的称呼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围棋属于竞技运动虽说是较西方的说法,但在当代东西方文化互为交融的大形势下,把围棋定位为竞技运动也更利于围棋的交流和发展。   再看棋史,自围棋传入日本以来,首先在日本宫廷盛行。镰仓时代,围棋又在武士阶层中也逐渐传播开来,并在幕府的支持下出现了“棋所四家” ,从此围棋演变为竞技,并使围棋有了严密的规则。后来的棋人结社和“新闻棋”,无不突出了围棋的竞技特点。赤星因彻、野泽竹朝惨白的面孔,淋漓的鲜血更是围棋作为竞技的明证。   而在围棋的发祥的中国,围棋虽受封建士大夫阶层欢迎,但看不入流,至多称为“雅戏”。始终作为上流阶层、文人雅士用来修生养性的一种游戏。中国人素来不追求挖掘身心极限的所谓“体育”,而追求延年益寿的养生之道,中国历代围棋手也始终没有形成一个“士”的阶层,独立参与社会活动。   那么围棋为何在人眼里,特别是东方人眼里,非“体育”呢?   首先,西方的体育强调的是身体运动,而围棋又是以脑力竞技为主的运动,而正像前文所述,东方人历来轻视对身体的“挑战”,而推崇精神的修炼,来达到身心平衡的养生境界。这种东西方文化的差异造成围棋在东方人眼里非“体育”也就可以理解了。   其次,中国为围棋订制了棋的精神内核   围棋本身具有大道至简的外在形式,“无中生有”的下法,“不走之走,不下之下”,“有先而后,有后而先”的行棋规律。围棋“天生”带有强烈的中国禅、道哲学色彩。   此外,日本决定了棋士的气质   由于日本围棋与武士的密不可分的关系,武士道宣扬的执著、勇气、信用和极端的忠诚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不可避免的深刻影响到日本围棋。因此,日中两国棋手的区别在于,日本棋手独有灵魂深处的武士道精神。   日本文化的特点在于“嫁接”,这个国家及其国民往往缺乏创造但又极富模仿和提炼的天赋,他们追求极致的天性,往往是其他国家所无法模仿的。   以上后两点是其他西方体育项目所不具备的,也不可能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