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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6年的夏天开始 

从1996年的夏天开始

版权声明: 1、本文中所出现之人物姓名、校名及故事均为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2、本文是我的完全原创的作品,我为本文倾注了大量心血,请尊重本文之版权。欢迎进行校内分享。本文于北京时间2010年5月24日始发于人人网,即日编辑后发于vansky论坛。未经本人之允许,请勿进行站外转载或对本文之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改写删减或增加。 献辞:          谨以此文献给自己和另外两位比我小一年的同日生日(5月24日)的小学同学 龚悠 黄沫沙,及比小我两年的同日生日的大学同学张敏,祝你们生日快乐。          谨以此文纪念即将关闭的北京游乐园以及自己与之相关的情感。
正文: 一         与笑笑的重逢隔了整整七年。再得到她的地址时,已经是一段陌生的文字了。笑笑说因为她父亲工作的原因,她早就习惯了搬家,并不介意突然生活在一个不熟悉的地方。只是有时会搬到另一个城市,便不得不转学,就像八年前那样,从北京搬到上海。笑笑说她自从搬到上海后便买了一份中国地图,地图上用两个显眼的红圈圈出了北京和上海,笑笑说这样她就觉得离我并没有那么遥远了。         笑笑搬到上海后便几乎没有见过面,唯一的一次是在2003年的夏天,一个短暂的同学聚会。两年前我离开北京到温哥华读书,临走之时很想见她,只是当时她在准备高考,便不忍心打扰她。直到去年,笑笑的父亲被公司重新派回北京,笑笑也再次搬回北京,我才终于有机会,在暑假回国的时候见她一面。         我问笑笑要不要我给她从加拿大带些礼物,平时有努力地打工,所以这次可以买一个稍微贵一些的。笑笑说所谓礼物便是要让对方并不知情的情况凭借自己的感觉和心意送给对方,便没有告诉我她到底要什么礼物,只是最后还嘱咐我道:“不过千万不要太贵重的,被我男朋友知道了的话我就惨了。”         “噢。”我这样答道。                   挂上电话后,室友小宇讽刺道:“怎么样?泡不到了吧?”          “是啊,”我陪笑道,“杯具了。”          “那玩意也可以摘下来了吧?”小宇指着我房间墙壁上的世界地图笑道。地图上面有两个显眼的红圈,分别圈着北京和温哥华。
二         十四年前的夏天 ,有新邻居搬到我家隔壁。妈妈很好客,便不顾邻居一天的疲惫,硬是把邻居拉到我家做客,说要尽邻居之宜。妈妈做了一大桌子菜,也让爸爸准备礼物送给人家。那时爸爸还只是北清大学中文系的一名普通讲师,虽然书法已经被名家肯定过,但名声不大,只是爸爸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抄了一份唐诗准备送给新邻居。         爸爸非常嗜好书法,受爸爸的影响,我从四岁起就开始会写字了。经过将近两年的练习,那年即将上小学的我,虽然经常写错别字,但已经可以写出简单的句子来。妈妈称那些句子是我的第一本日记,比如:我讨厌幼儿园,我爱看动画片。写“片”字的时候会犹豫很久,因为横竖笔画的简单交错反而极不好记,我经常在草稿纸上写了很多个我记忆中的各种各样的“片”字,然后选取一个我认为是正确的。         爸爸说我有写作的天份,便很少让我出去玩,并且鼓励我看文字多的小儿书。爸爸说他想当一个作家,但是没有成功。他五岁才会写自己的名字,根据这个理论,我将来在文学上的成就是应当超过他的,他希望我成为一个作家。         傍晚时候,邻居敲门时,我正在列出各种可能正确的“片”字。妈妈说要全家到门口迎接,这样比较有礼貌,我便放下笔,跑到门口,爸爸也拿好自己的得意之作——那首抄写的唐诗,准备在门口送给邻居。邻居也是一家三口,叔叔阿姨和我父母的年龄差不多,带着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女孩,不知道是不是我见过的女孩很少的缘故,她在我眼中是非常漂亮的。         直到现在,我仍然清楚地记得她当时的样子,她有一双清澈的眼睛,有长长的头发,刘海的斜侧方别着一枚精致的水蓝色发卡。         吃饭的时候大人们在聊天,我则一直在偷偷看女孩。邻居知道爸爸是北清大学中文系讲师后非常钦佩,说爸爸很了不起,能在中国最好的大学教授中文,爸爸则如同我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古时候的人一样,赔笑道:“哪里哪里。”          然后话题便越聊越深,邻居说他们的女儿明年就该上小学了,不知道选哪所好,爸爸说不如来北清附小吧,我听到这话,心中激动万分。北清附小,这是爸爸早就给我选好的学校。邻居听到爸爸可以帮他们的女儿入读北清附小,便非常高兴,说一定要请客感谢。         爸爸终于介绍到我了,说我也是明年就读北清附小,邻居便打问我的生日,理想的结局又一次出现了,我比那个女孩大,邻居道:“那以后在学校就拜托小哥哥了。”         虽然这句话不是从“小妹妹”嘴里说出来的,但也足够将我推向快乐的顶峰,我当时觉得自己未来的小学生活充满了希望和崇高的意义,我当时决定要在小学就成为一个作家并且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然后在颁奖典礼上向她求婚。幻想到这里的时候,只听妈妈打听邻居女儿的名字,叔叔道:“叫她笑笑就行了。”         妈妈也介绍我道:“我家小文豪叫张任驰,平时叫他任驰就行了。”         妈妈故意提到“小文豪”这个称号不知是出于自己的自尊心还是看穿了我的心意。但不论怎样,令我满意的结局得到了——在邻居的要求下,妈妈展示了我的大作,那个所谓的日记本,邻居钦佩不已,并且在看到我的“片”字的各种草稿时捧腹大笑。         笑笑似乎并不明白怎么回事,她一直没怎么说话,只是偶尔回答一下我父母的问题,从来不跟我搭话。我也不好意思主动搭话,只得埋头吃饭。         临走的时候,邻居叔叔再次提出邀请说要感谢爸爸帮他女儿办理入读北清附小的手续,要请我们吃饭。爸爸便又如同电视上的古人一样,陪笑道:“哪里哪里。”后来还说了一大串古时候的人说的话,我已经记不清了。         而我记得异常清晰的是在最后,笑笑忽然说道:“任驰哥哥再见!”         那天晚上,我的日记本又多了一行文字: “1996年5月24日,天气:晴 今天新邻居来我家做客。邻居的女儿叫笑笑,笑笑比我小一点,是妹妹。笑笑很漂亮,我将来一定要娶她。”         原本我每天都会给妈妈看日记,唯独那天没有。妈妈发现后并没有来看我的日记,只是对我笑了笑,我想母子之间已经心照不宣了。         此外,这是我在当时写过最长的一篇日记,我记得我第一次努力地学会了查字典。爸爸说在小学前可以直接问他陌生的文字,但是我不会写的那个字是“娶”。
三         那年的九月一日,爸爸带着我和笑笑来到北清附小。因为是爸爸介绍的关系,我们理所当然地被分配在了一个班。虽然座位并不相邻,但能够和笑笑成为同班同学,我当时已经非常满足了。         从那时我的日记的字数开始明显地增加,小学一年级还没有结束的时候,我已经可以写出100字的日记了。爸爸见我每天坚持写日记,便认为我终于走上了正轨,也开始盘算着如何让我尽早成为一个作家,爸爸说如果我在他成为教授之前出书,以后家里就我说了算。我听到这个承诺便愈发地增加阅读量和写作量,当时我想,如果我真的在他评上教授职称之前成为作家,我要娶笑笑这件事就至少能够被爸爸妈妈通过,加上笑笑和她父母,六个人中已经有一半通过,那么距离胜利的终点可谓近了一大截。         到三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成为了全年级的范文,那个时候的我,每篇作文少则六百字,多则上千。虽然文章所言之事无非是普通孩童的想法,但就字数而言,完全是高中生的标准。         即使并非出自于对文学本身的酷爱,但看多了书写久了字便养成了习惯。班上的男生大概分成两类,一类喜欢踢足球,一类喜欢打篮球,而我却都无法融入进去。我的空闲时间基本上都在图书室度过,笑笑的爸爸看到我这般喜欢文学便让笑笑每天中午跟我读书,说女孩就该有女孩的样子,多安静地读些书总是有好处的。         于是,每天中午,笑笑便和我一起吃饭,吃完午饭后跟我到图书室读书。后来我不知是从那本书中读到“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时,不禁拍案叫绝,古人说得可谓真理!         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参加各种作文比赛的奖状已经贴满了床头的那面墙,开始蔓延到另一面墙了。爸爸问我如果我真的在他评上教授职称之前出书的话,我作为家主后第一条命令或者要求是什么,我说:“现在不能告诉你。”         笑笑在六年级的时候开始有些疏远我,选择跟女孩一起玩,虽然仍然坚持每天中午和我在图书室看书,但我总觉得气氛与以往有些不同。这件事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出国后认识了“情圣”小宇,将此事告知他并虚心求解,小宇道:“废话,人家小姑娘情窦开得早,人家到了会害羞的年龄了。”         我道:“那我六岁就情窦开了啊。”         小宇道:“你那不叫情窦,你那叫色心。你真是不解风情,哎。”         我原本打算继续请教情窦与色心的区别,但还是欲言又止了,担心会被小宇批得体无完肤。
四          笑笑的爸爸是个商人,家里生活条件好,而且是个海归,因此家里经常吃西餐,笑笑家有一个烤箱,在我分不清微波炉和烤箱的那些年里,我一直称其为“大微波炉”。六年级那年生日的时候,笑笑不知是不是心血来潮,用家里的“大微波炉”做了饼干送给我。饼干做得极为难吃,已经烤成了石头,黑乎乎的,我硬着头皮吃了下去。日本动漫在演到这个情节的时候,男主角通常会装作很好吃的样子对女主角说:“饼干做得真好啊。”但是,自幼受爸爸的言传身教的我坚信:作为一个文人,必须把自己对事物真实的想法表达出来,哪怕会得罪别人。但我终归还是不忍心打击笑笑,便中和了自己的信念和对笑笑的喜欢,说道:“还不错嘛。”          这是笑笑送给我的最后一个礼物,而我对这个礼物的评价是“还不错嘛”。          2002年的小学毕业典礼结束后,我和笑笑并肩坐在场地上,那一天北京的夜空出奇得晴朗,满天星斗如同电影里的镜头。         笑笑说:“看来,结束了呢。”         我说:“啊,但是我会去北清附中。你不会去吗?”         笑笑便在这个时候站起来,背对着我。         “我们要搬去上海了。”
五         离开笑笑的第二个月,2002年的9月1日,我成为了北清附中的学生。         然而我再也没有去过学校的图书室,日记也变成了周记甚至月记。父亲问我是不是讨厌文学了,我也仅仅是敷衍了事:“没有,只是课业压力大了。”         在无数次尝试用微波炉制作饼干失败后。我才终于发现——笑笑的饼干是无可替代的。         终于在即将进入冬天的时候,一位同学突然拿着一封信交给我:“今天在传达室看到的,就帮你拿来了,小子,有桃花了吧?还是上海的!”         信封是水蓝色的,和第一次见到笑笑时她的发卡一样的颜色,那封信的内容,至今记忆犹新。
六 任驰:         笑笑给大文豪请安啦~\(≧▽≦)/~         不知诺贝尔文学奖拿到手了没有,如果拿不到手也别着急,迟早都是你的o(>﹏<)o         上海非常潮湿。这里的高楼比北京多一些,但总的说来还是比较喜欢北京,可能因为生在北京吧O(∩_∩)O~~         前一段时间剪短了头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竟突然觉得陌生起来,真是可怕,我还不想这么早长大。         昨天和朋友去看外滩的夜景,外滩美极了,是不同于北京的美,是不同于这个世界上所有地方的美,是上海的美。         上海现在已经非常冷了,爸爸忙着工作,不能接送我上下学,我不得不穿上厚厚的外套。即使这样,有海风吹来的时候,还是觉得很冷。         还有,不知道你的日记有没有坚持写啊,我也学你,已经开始写日记了哦O(∩_∩)O~~         先写到这里啦,不要忘记给我回信啊。 笑笑
七         像当初写“片”字时一样,我写了各种各样的回信,一直在犹豫,不知应当选择哪封信寄回给她,当终于决定并寄出那封信的时候反复查看了地址邮编。         从那一天起,到学校传达室检查信件、看信、写信、寄信成为了我每个星期必修的功课。整个初一,就这样度过了。         初一的那个暑假,爸爸要出国进修,妈妈的单位也很忙,我不得不参加了北清附中的夏令营。并不喜爱户外运动的我,在男生们都在踢球的时候,一个人忙着写小说,那是我生平写的第一部小说。小说是一部玄幻小说,名字是《圣湖传说》。女主角在故事中不得不离开男主角,去远方寻找一些她生命里注定要寻找的东西,但是男主角并没有就此放弃,他选择执着地去追寻女主角……          我的一位初中同学问我结局怎样,我说:“两人终于相逢,就再也没有分开。”          同学笑道:“俗。”          “是啊,”我也笑道,但突然觉得有些忧伤,“只是,我实在不忍心写他们最后天各一方。”         在小说还没写完的时候,我突然被叫到老师的办公室,接到了这样一个电话,电话是小学班长打来的。         “终于联系上你了,我们在北京游乐园呢,大家都在,笑笑也来北京了,她也在。”
八         我从夏令营的学生公寓飞奔出去,顶着七月烈焰般燃烧的太阳,一路都在奔跑,一直跑到四惠东地铁站,大汗淋漓的。身边的人看到我便纷纷让开一个空间,想必是拜这身汗水所赐。         我靠在车门与座椅间的隔板上,大口地喘着气。         当到达北京游乐园的时候,已经下午了,我用广播联系到同学们,才终于找到他们。         和信里写的一样,笑笑的头发剪短了,但是她仍然习惯性地戴着发卡,只是不再是那枚水蓝色的发卡了,想必是已经太旧了。         我们就一直这样彼此看着对方,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班长忽然对我说道:“你挂电话挂得太急了,今天笑笑生日,我原本还要嘱咐你给她带礼物呢。”          笑笑的生日,我竟然忘记了。          我只能尴尬地笑道:“那我下次补给你吧。”          笑笑道:“嗯。”          那一天的聚会自始至终没有与笑笑单独相处的机会,我也不知道该和她说些什么。直到最后,笑笑似是故意在等待着什么,在其他所有人都离开之后,笑笑才不得不回往宾馆,我望着笑笑渐行渐远的背影,突然叫住了她:“笑笑!”          笑笑便站住了。          我自己也不知所措,刚才叫住她,似乎是身体自己的本能。而我犹豫了一下,说道:“这次的生日礼物是一个水蓝色的发卡,下次再见到你时,我会补送给你的!”          笑笑回答道:“所谓礼物,是不能提前告诉对方的啊,只有这样,礼物才能最体现你自己的心意,毕竟,人在送人礼物的时候,重要的是心意,而不是礼物啊。”         说罢,笑笑便走远了。         在那以后的七年间,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九         自进入初三以后,和笑笑的通信便少了许多,语气也越发地客套疏远,不知是渐渐长大了,还是渐渐忘却了。         我的文学之路在初中也不如小学那般顺利,在学校自然仍保持着数一数二的水准,但是在参加市级别的征文比赛时,便再也拿不到小学时的那样的成绩。爸爸也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现实,我没有当作家的天份。         我猜想高三发生的事情,在初三时候,爸爸就已经开始酝酿,否则不会在我读高中的时候替我报了那么多的英语补习班而几乎没有报过其他任何学科的补习班。         这件事情就是出国留学。         高三开始的时候,爸爸才正式找我谈这件事。爸爸说,以我的成绩是考不上北清大学的,但考虑到我的自尊心,又不想靠自己的人脉让我进入北清大学,于是决定送我出国留学,目的地是温哥华的一所大学。         临走的那些天,我在整理行李时偶然找到了自己最初的那本日记,便再次想起了笑笑。我记得那是在2008年的3月初,春天刚刚来到的时候,我拜托小学同学找到了笑笑的QQ,联系到了她。那时,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冲动,我想把我的心意传达给她,那份从1996年的夏天开始的情感,那份12年间虽历经坎坷,但从未改变的情感。         “笑笑,我要去加拿大留学了。”         “噢,那很好啊,留学是一段很好的经历,”笑笑答道,“这次,一定要好好珍惜啊。”         我便什么也说不出口了,因为我忽然发现笑笑说的话,便是所有一切悲伤的事情发生的原因。         我从来没有珍惜过。         而我所能做的,只有把那本日记装入行李箱,时刻带在身边。         临行的前一天傍晚,爸爸突然对我说,他的教授职称大概在下个月就可以评上了,我当不了家主了,爸爸还笑道:“不论你当家主后的第一个要求是什么,看来都是无法实现的了。”
十         从北京到温哥华的旅途,持续了十几个小时。到达温哥华大学宿舍的时候,我已经身心俱疲。但是如此疲惫的我却毫无睡意,我只是一直看着窗外圆满的月亮,直到月亮化作了一个女孩的脸庞,女孩有一双清澈的眼睛和长长的头发,她额头斜侧的刘海,别着一枚水蓝色的发卡……         后来在大学里认识了小宇,是一个谈过无数个女朋友的男生,兄弟们都笑称其为“情圣”,每当遇到情感问题,总是来找情圣虚心讨教。小宇致力于帮兄弟们“脱光”工作——摆脱光棍身份,也就是找女朋友。在兄弟们纷纷成功“脱光”后,我成为了小宇成为真正情圣的大路上的最后一块绊脚石,我并没有要找女朋友的意思,更没有拜托他帮我找的意思。         在终于无法忍受小宇再三的劝诫下,我将往事全盘托出,小宇也有幸成为了第一个看到我第一本日记的全部内容的人。         小宇说道:“你不是还欠她一份生日礼物吗?给她发条消息,问问她想要什么礼物,看她怎么回答,应该就知道她心里还有没有你。”         我照做了,而结果,便如同开篇所写的那般。
十一         我在商场里逛了很久,最后想起了2003年的夏天,我曾说过要送她水蓝色的发卡。就在我想起的那一瞬间,我刚好走过一家水晶饰品店,一道光芒掠过我的眼睛,我本能地转过头——一枚水蓝色的水晶发卡安静地被摆放在正对着我的柜台上。         和店员沟通后,得知现在只剩一个样品了,我不得不明天再来取货,我预订了下来,等待第二天去取货。         那天傍晚,我总觉得这一枚发卡似乎不能代表我全部的心意,便再次翻开自己的第一个日记本,打算从十四年前的自己身上找到答案。在思考了一个晚上之后,我忽然想到了答案,我撕下了那个日记本其中的一页,将它工整地折了起来……         第二天去商场取货的时候,我将对折的日记纸递给店员,让她拆开水晶发卡包装盒里塑料软垫,把这张纸装进去,再把塑料软垫缝好。店员似乎明白了其中的含义,便毫无怨言地照做了。
十二         回国的前几天,爸爸跟我说因为笑笑的爸爸的工作原因,他家又暂时搬回北京了,不过至于住多久就不一定了。         回到北京后的第三天,我便决定把礼物亲手送给笑笑。         笑笑在北京的新家在城郊,因为距离太远的关系,笑笑的爸爸说会派人开车送我回来。而我毕竟是要自己过去的,当然笑笑会到车站来接我。在研究完复杂的交通图后,我不得不先坐地铁,然后转乘公交车才能到达。约定的时间是在当天傍晚7点。因为才刚刚回到北京,我还没有办手机,爸爸要我带上他的手机,我回绝道:“又不是小孩了,走不丢的。”          我出发的时候正值北京的交通高峰期,地铁站里人满为患,凭我自己根本挤不上地铁。在浪费了30分钟之后,我才终于被后面的壮汉挤上地铁。那时已经5点半了,比预计出发时间晚了20分钟。         此后,每当转换地铁线路的时候,我都不得不花费远远超过预期的时间挤上地铁。在终于到达公交车站的时候,已经7点了,超过预期时间1个小时。已经过了约好的时间,我不知道笑笑能否还会耐心地等下去……         我赶忙寻找要乘坐的公交车,在我终于找到的时候,那一班公交车刚好驶出车站,而下一班又要等半个小时。         这个时候,北京突降大雨,人们慌忙往候车站台里躲雨。因为迟了一步,已经没有供我躲雨的地方了,我所能做的,只有弯着身子,尽全力保证礼物不被淋湿。         因为路面湿滑,下一班公交车迟到了20分钟,7点50分,我终于坐上了驶向笑笑家的公交车,但是已经比预计时间迟了将近两个小时。         公交车一路颠簸,开得极为缓慢,恐怕不及平常速度的一半。我将手表转了半圈,表盘按在手腕下,我已经无法再去看时间了。我心中十分清楚,以这样的速度,我至少要迟到三个小时。         刚刚浸透了头发的雨水一滴一滴地滴在肩膀上,每滴一下,都似乎是手表秒针的声音,我便用胳膊胡乱抹了抹淋湿的头发,想要以此尽量缓解时间给我造成的巨大压力。         就在这时,车突然停了下来,司机起身对乘客说道:“发动机好像有故障了,请大家耐心等一等。”说罢,便下车检查发动机去了。         我闭上双眼,耳边风雨声便愈发地明显起来,如同流逝的时间,明确而残酷地不断向前走着,毫不停留。在一个半小时之后,汽车终于发动了,车窗外也已经黑透了,我紧张着看了看手表,已经10点30分了,而前面还有至少1个小时的路程。大雨一直下着,公交车也如同刚才那样缓慢地行驶着,车内的乘客都累了,交谈的声音越来越小,莫名地,我因此觉得时间过得更快了。         到达终点站的时候,已经是午夜了,我迟到了五个小时。         雨还在下着。下车的乘客纷纷跑到候车室避雨,然而这在我看来已经是无所谓的了,迟到五个小时,想必笑笑已经回家了。我剩下的钱是不够住宾馆的,好在坐最后的一班末班车还来得及赶回家。我在大雨中低着头,向过街天桥的方向走过去,准备到街对面坐车回家。         就在这时,我突然感觉不到雨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身后说道:“这样淋雨的话,不怕感冒吗?大、文、豪!”
十三         笑笑打着伞,如同许多年前一样,站在我触手可及的范围内,亭亭玉立。         我把礼物送过去:“生日快乐。”         笑笑惊讶道:“哈?我还有两个月才过生日啊。”         “这是2003年的那份,当时跟你说过的,已经约好的礼物。”          笑笑接过礼物,在一片雾气迷蒙的仲夏夜的雨中,我帮他撑着伞,笑笑打开了包装盒。         如同我在商场里第一次看到它那般,水蓝色水晶发卡在暗淡的街灯的照耀下散发着梦幻般的光芒。         “真是漂亮的礼物啊,谢谢!”笑笑开心道,“不过没有太贵重吧?我跟你说过了,万一让……”          “没有的,还好。”我打断道,我知道他接下来要说什么,只是在刻意地避免亲耳听到罢了。我想,我的内心深处恐怕还无法承认这样一个不争的事实。         我原本打算告诉笑笑,这个礼盒所包装的是两份礼物,另一份礼物在礼盒里面的用来保护水晶发卡的软垫下,有一张从我的第一个日记本上撕下来的纸,上面记录着我第一次见到笑笑的那天晚上自己的日记,如果笑笑拆开缝好的软垫,她便可以看到那篇日记。但是笑笑说的话,让我再次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我恐怕再也无法将自己的心情传递给她了。而那篇日记的存在,此刻的我,已经无法说出口,上面的文字也是令我难以启齿的。我只能将那一段文字永远珍藏在心里,伴随着关于水蓝色发卡的回忆,关于小学图书室的回忆,关于北京游乐园的回忆,关于所有关于笑笑的回忆。这些回忆中的情感存在了十四年,执着了十四年,它开始于这一篇日记,却从未结束过…… “1996年5月24日,天气:晴 今天新邻居来我家做客。邻居的女儿叫笑笑,笑笑比我小一点,是妹妹。笑笑很漂亮,我将来一定要娶她。” (完)
[s:201]  [s:201]  [s:201]
意犹未尽,还想看下去。。。
现在怎么样啊
若星光依旧闪烁 若微风轻轻拂过 若回忆还能重新来过 或许,,,, 或许,,,,

回 15楼(sh-june) 的帖子

[s:200]

回 16楼(zhangkai37) 的帖子

小说啦,现实里没这么浪漫的。[s: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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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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